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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anuary 10, 2018

司法獨立真相

    因為朱警司執勤驅趕佔旺示威者而遭判刑事件,再度將香港司法系統的荒謬處暴露於公眾眼前。有人會認為回歸後香港最寶貴之處是能保持司法「獨立」,而當年中英談判回歸事宜時,中方亦同意了殖民地司法制度直通車過渡,只是把終審權由英國轉移到香港。可見中方是完全明白維持司法制度不變對穩定港人信心多重要。只是廿年過去後,再看看當下,司法直通車卻已成為香港社會穩定的大患。

  對於香港回歸,當年北京最重視的是主權回歸,所以堅持解放軍駐港,以彰顯主權。但對於如何治理香港以及同時維持其繁榮與穩定,北京基本上是相信港英殖民地政府的制度。這種信任是基於現實,同時也是客觀上的認識不足。

  所謂基於現實,是當年大陸剛開始改革開放,香港不論在社會管理制度和經濟都比大陸要進步,所以北京很樂意在易幟之後讓整套殖民地官僚系統繼續原樣運作下去,這是站在香港利益而作出的決定。事實證明這一國兩制模式成功避免了主權轉移的可能動盪,但與此同時,由於對殖民地政治制度的認識不足,在接受司法制度直通車之時,沒有意識到將香港法庭交由洋法官掌管,以及法官任命由小圈子控制等問題。當時連中方也相信或者以為洋法官是穩定社會的一股力量,才會接受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司法制度,由非中國公民掌控香港的司法。

  什麼是主權回歸?理應如習近平所說的中央對香港有完全的管治權。可悲是現實中政制中高權力的司法權,卻偏偏落入一群英聯邦法官手上,而更可悲是未來法官的任命,也同時控制在一群意識上反中的小圈子手中。


  可以說,香港的回歸是不完整的,習近平所領導的中央政府也認識到了,只是要把司法權回歸中國人手上,又是談何容易之事。不過,長痛不如短痛,撥亂反正便得忍受陣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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