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博文:《菲律賓康泰事件:掩映中可能存在的陰謀》
作者: 無 名 這是一篇時事評論。評論不等於結論,是希望提供多一種視物角度。下文的意見容或於哀慟的時刻有點逆耳,如一讀,多謝包容。先請見諒。 開宗明義,對菲律賓馬尼拉康泰事件,本文擬從疑問入手。 疑問一:第一個可能存在的陰謀 對於密切跟進事件(看電視及讀網上資料)的我而言,關了電視,不再追看重播又重播的黎剎公園槍戰片段時,整個人會沉靜下來。沉靜是篩選淘汰,淘汰了枝節後浮現最強、最深的印象──為何「有人」想令整件事是一個「破局」。而「破局」的意思,在本文內是意指比解決不了的「悶局」、「僵局」更糟糕的、幾敗俱傷的流血收場。 康泰事件可分為兩部份(兩件事)。Rolando Mandoza(門多薩)挾持人質是「第一件事」。而挾持事件已發生,菲律賓當局去處理,是「第二件事」。就這「第二件事」而言,假如事件和平解決,挾持人質這「第一件事」便成了對菲律賓、對港人只屬於沒有「硬傷」的「輕度破壞事件」。所以,「門多薩挾持人質」可以不是太「壞」的事──假如當局(注意:我只含糊說「當局」,不說是阿基諾三世政府),有心要好好解決事件。 且留心一些倖存港人口中的描述;也是最實在,最真實的感覺。一位雙腕受傷的陳國柱說:「槍手的情況可以分成前後階段」,他認為前階段「氣氛平靜」得讓人認為「事件可和平解決」;槍手還用英文向他們交代自己身世。而一家五口三人死去的梁太──也是跟槍手最深仇大恨的女士──竟然也說:「他本來是不想殺人的。」(見電視片段) 結論:門多薩挾持人質,可是人質在前階段卻感受不到他有殺機。 整件事加起來的感覺是──「有人」一步一步地「逼」他「行動」。 說他是「逼」出來的,是因為三時多他已預告:「三時有大事發生」。結果沒有。之後,被拖至入夜──槍手一直警告,卻仍然沒有行動。於是通知信來了,說只可重審,卻不能復職──注意,此時頂多是情緒波動,仍然沒有行動。於是,再之後「有人」再出招:用很難看的方式拘捕他弟弟(他弟弟反抗,在地上掙扎,被一堆警察捉他雙腳雙手,再上鎖)──在禍及親弟及妻子之下(妻也被拘捕),他終於在入黑之後的七時多開槍了!! 開槍之前,槍手連番示警殺人、卻沒有殺人,總共拖拉、「按捺」了八個半小時。為何會是這樣的──槍手、「施害」的一方:拖 延 VS 「負責解決的一方」:卻不斷送上刺激他去衝動的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