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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rch 27, 2009

不算粗

不算粗

  香港立法會近日發生一場「髒話」風波,對峙三方分別是政府官員、泛民影子共主劉慧卿和激進的社民連議員,而關鍵詞是「X(廣東音po)街」。社民連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多次使用該詞,經政府官員投訴後,立會財委會主席卿姐呼籲議員發言不要使用粗言穢語。豈料社民連的長毛和陳偉業先後挑戰主席權威,照樣講過不停,兩人都均被主席逐離場。

  包括黃毓民在內的社民連議員,在立會經常用出位的語言和行為,前有向特首擲蕉事件,現在又興起「X街」事件。社民連投訴主席獨裁,限制議員發言權利。這場「髒話」風波表面上似乎是無聊,內裡意義卻不容忽視,也似曾相識。台灣立法院開會也經常手口足並用,紙張、飯盒、鞋、示威牌、咪高峰等物滿場飛、甚至有時會拳腳交加。香港立法會過去整體上以文鬥為主,長毛常有另類行為,也多是孤軍作戰。自黃毓民當選壯大了社民連在議會的力量後,此類台式議事行徑也引入到立法會內。

  廣東話「X街」一詞是否屬於應被禁止在議會上使用的「髒話」,不必請大學教授寫論文,尺度都在公眾的心裡。長毛指責主席禁用「X街」,是歧視低下階層。說實在,長毛此言才是真正的侮辱基層市民,「X街」不是他們的專用詞語,也並不代表他們。「X街」就是一個咒罵人橫死街頭的氣話,使用的人不分身分和學歷。

語言詞彙有粗鄙雅正之分,使用什麼詞彙顯示了一個人的品,粗與不粗,不單是用字,是人格。富貴有錢人家也可以滿口「髒話」,送貨苦力也不一定就天天問候人家娘親。立法會是理性論政議事的地方,如果真是不用「髒話」就沒法表達的話,問題不是出於議會規則,而是議員自身。

死 諫

死 諫

  四名遭悍匪射殺的屋崙市警員今日舉殯。在同一日之內有四名警員被歹徒殺害,於全美來說也是極罕見的。如果屋崙市府沒有在此宗悲劇中汲取教訓,及1將之轉化為具體的改革,這四名警員便真的是白白犧牲了。

  今日的喪禮和悼念儀式規模相信會是空前的隆重,這是生者對死者的敬意,也是對死者家屬的一點點安慰。可惜,在喪禮之後,大部份人們便會開始把四警殉職事件淡忘,再過一陣子,生活還是如舊,血案也好像沒有發生過一樣。對於悲劇,人性都是偏向希望將之早日忘掉,但市政府和市議員們便不能如此。四警遭害事件暴露了屋崙市府以至整個司法系統的毛病,如果不認真的檢討改革,類似的血案將會繼續出現。

  案中的兇徒是一名假釋犯,在應受監管期間仍能擁有強大火力槍械,並且犯下強姦女童案,直視司法如無物。這不能說是個別釋囚的兇悍行為,責任是懲治單位。所謂冰山一角,民眾有理由擔心這類危險性極高的釋囚不止一人,只是不知道他們何時才會再犯案。如果司法單位沒有能力做好釋囚的監管,便沒有理由批准假釋。

  此外,屋崙市長、市政府和警察局對於屋崙居民生命財產的保護是責無旁貸的,現今連受過訓練有武裝的警員都不能幸免,市民又怎能安心。打擊罪案不能靠一兩名幹探,這只會在電影情節中發生。要徹底改善治安,必先要由市長做主動。可惜現任的屋崙市長過於被動,欠缺辦事魄力。而市議會亦沒有發揮監察行政當局的責任,任由市政散漫。自從槍擊事件以來,屋崙的官員只會打悲情牌,把焦點放在悼念殉職警員和援助家屬方面,卻沒有認真的檢討責任和問題根源。

  這年頭我們特別需要敢於負責任的官員。早前美國海軍一架戰機在南加失事墜毀,地面一家四口喪生,飛行及時跳傘逃生。事後軍部發表報告,承認是一連串的人為錯誤導致悲劇,十多名軍人受處分,包括一名指揮官在內。軍部如此直接承擔責任,受到各界好評,認為是鮮有的問責精神。屋崙市府也應好好學習,不要把罪只怪到已死的兇徒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