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This Blog

Monday, May 12, 2014

能抵制藝人嗎


  香港演員杜汶澤與中國大陸網民展開激烈交鋒,其中杜汶澤講到又要賺大陸人的錢,又要X他們的媽,此語一出,成為了矛盾的爆發點。最近兩齣杜汶澤有份演出的電影在國內上演時,在網上聲聲抵制之下,票房極其慘澹。有電影製作方的人員出來與杜劃清界線,也有國內媒體狠批評抵制行為不對和不可取。讓人反思到底百姓能抵制藝人嗎?

  民間老百姓的所謂抵制行為,就是向自己不喜歡的事物說不。筆者身邊不少朋友都會因為不喜歡某家餐館的服務而強硬抵制,請他吃飯可以,就是不要選那家餐館。也有朋友抵制日本車,因為日本政府侵佔釣魚島。不論是何種原因,消費者是絕對有選擇權的,而消費的主要動力是讓自己開心。況且,幾乎所有消費都是一種選擇的結果,長期習慣買了A牌子,從不買B牌的,也是抵制的一種。

  演藝名星在某程度上其實也是商品,他們賣的是表演;特別是演藝名星,成功的標準取決能有多少觀眾,能創造多少商利益。至於看表演的市民大眾,他們是消費者,有權作出個人的選擇。天下間從來就沒有所有百姓都必要看的藝人或名星,一切都是相對的。管他是什麼天王,有人喜歡也總會有人不屑一顧。只不過當捧場者遠超過喝倒采者,便算是成功的藝人了。


  不論因為何種原因,有國內觀眾討厭看到杜汶澤,這是他們作為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如果說不喜歡也得掏腰包買票才算理性,箇中邏輯更令人費解。儘管作為評論可以論理表示贊成或反對抵制,但把拒絕看杜汶澤的觀眾都標籤為「阿Q、弱者」,甚至用上「語言暴力、民粹、腦殘」等形容詞,也太過霸道了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