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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09, 2011

監督監督


  日前本欄提到武鋼一名工人「被精神病」事件,經地方以至中央媒體的高度關注下,逼使省政府出面干預。雖然目前仍未知道省政府是否雷聲大雨點小,但媒體已基本發揮了監督政府的功能。近年來中國領導人經常提出加大媒體的監督力量,於是媒體議論 時政和社會流弊的風氣日盛,各類專欄和評論節目爭相「為民喉舌」。不過,監察政府顯然也是需要一個學習的過程。

  中國的媒體基本上都是官方的,但在開放市場式經營後,媒體走向商業化,為爭取觀眾/讀者和廣告,彼此之間形成了激烈競爭,官方色彩被大大淡化。在輿論監督方面,有些媒體走得前一些,有的顯得比較保守,而事實證明越敢出位的媒體越有市場,批判政府成了收視的保證,也造就了新一代媒體時評員。不過,在評論水平上卻出現良莠不齊現象。 

試舉筆者最近在國內某電視台看到的評論為例。當地發生一宗搶劫案,幾名前赴婚宴的人士在酒店前被暴力搶劫,造成一死三傷。據親友說,男死者當時戴著價值三萬元人民幣,尾指一樣粗細的金項鍊,猜想是引起賊人下手的原因。

新聞片段後,男女主播作出以下評論:

男:也許有人可能會說,「財不可露眼,誰叫你戴著條手指尾粗的金鍊上街。」可這是死者正當努力工作賺回來的錢,買些東西獎勵下自己都不可以嗎?什麼時候社會變到人們不敢買靚車,住靚屋,有錢都不敢花。要是這樣社會經濟又怎會有發展?時下流行富仇心態,但仇的應該是為富不仁,以不正當手段賺錢的人。此次件事的責任在公安。新郎說他的妻子在兩年前也在該區被搶過,我要問當地公安在做什麼?為什麼解治安沒有改善?最終造成血案。案發地點連一個街道攝像頭都沒有,要在案發後翌日才安裝上,真的要有人死才會有作為嗎?

 女:不要說戴金鍊,有朝一日我想連拿膠袋出門也會有危險。

  連美國警方也經常提醒市民不要暴露財物,但上述主播則以打破常識作為評論的切入點,把「財不可以露眼」極端化演繹,說成有車不敢開,有屋不敢住。經此歪曲,小心保護財物免招賊眼便被扣上阻礙經濟發展的罪名。這還不止,主播再進一步引伸,稱「財不可以露眼」是仇富心態。接著又點出「為富不仁」,刻意顯示自己是站在草根一方。

  在一番無理據的申論後,一如對很多社會事件的評論,最終責任必然是政府。所以發生血案,主播沒有怪罪賊匪如何喪心病狂,而是指責警察。理據是兩年前該處附近也發生過搶案,兩年後再發生劫殺,因而證明兩年來公安都沒有盡責搞好治安,只懂得搞出人命才作事後補救。

  當地公安是否沒有做好罪案防治工作不得而知,但主播評說法僅有薄弱的資料支持,兩年前的一宗搶劫,便足以說明警方兩年來都不作為嗎?如主播能舉出區內暴力傷人劫案的數據,會更有說服力,要不然就類近憑空指控,上綱上線了。至於那女主播嘲笑說拿膠袋出門也會被搶,是典型港式的時評風格,除了危言聳聽煽動民怨外,根本算不上是時事評論。

  中國政府逐步開放媒體言論自由,其原意本是促進民主監督,疏導民怨。但好些媒體卻把它作為爭奪讀者,提高收視的工具;主持人不做功課,只會瞄準政府亂發炮。評論是分析事理,卻變為推銷歪理。媒體不但沒法做到提高民眾對事理的認知,反成為另一類「愚民」的工具。所謂過猶不及,一味的煽情並不等於便盡了監督責任。

轉傳:《從「異見」人士微博看中國網絡世界的危機》

http://hongkongfirst.blogspot.com/2011/05/blog-post_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