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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December 30, 2007

談絕食

談絕食

  「絕食」即主動停止進食之意,人生存不能沒有食物,選擇在非被逼的情況下放棄進食,歸納起來,大致上有宗教、政治和個人等三方面的原因。

  絕食行為見諸於宗教由來已久,是用來作為修行的方式。在宗教層面,「絕食」更常稱為「禁食」,有信徒停止進食以求心靈更專注於沉思禱告;也有以禁食表示自己的虔誠,是對神或特別宗教日子的尊重。孔子雖不是傳教士,卻也明白禁食與心靈的微妙關係。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正是因為孔子明白食之慾念會容易令人俗氣,受物質的糾纏。不過,孔子只是提倡少吃,不是絕食。

   為了某種政治目的而絕食也有相當歷史,所謂「以死明志」。絕食抗議行動是以個人的性命相逼,喚起公眾的關注,向執政或當權者施加壓力,以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絕食抗議的威力是在於把命也拚了的精神,於個人而言,沒有什麼比生命更寶貴的了,藉性命來表達一種政治訴求,必然會引起公眾的議論,把抗議者本來微弱的聲音,以無限的倍數擴展。

  既然要「以死明志」,為何不自焚或自殺呢?作為極端的政治抗爭手段,確有人願意即場殉道。純以手段策略而言,絕食則可以延長關注期,而又有壯烈犧牲的震撼力,論社會效應則更佳。

  不過,如果絕食抗議沒有了性命相搏的決心,其威力將大大降低,甚至完全變質成為個人政治秀。例如,預先設定絕食時限底線,不論是廿四小時為限,或是由一群人輪流接力分批絕食,都是短暫而有預定結束時間的。就算是以絕食至體力不支為止便叫停,也只不過是保障個人健康作為前提的絕食行動,把「以性命相逼」的元素徹底刪除掉,完全失去絕食的實質渲染力和震撼力。對被抗議對象而言,因為已預知所謂絕食抗議的結束時間,自然也不會感到壓力。

  在文明和開放言論的社會,政見的表達不一定要採取激烈的手段。但願意為崇高的理想而付出生命,始終是值得尊敬的氣節。換過來說,搞絕食,但又不要求絕食的抗議效果,本質上沒打算任何個人犧牲,是盜用和濫用「絕食」,只圖以最低成本謀取「烈士」的名聲。

  「絕食」是非常抗爭手段,為了不發生狼來了的反效果而影響將來的真絕食行動,建議要做秀的政客,不如搞搞新意思。例如連續卡拉ok卅小時,以唱壞喉嚨作抗議;又或反過來,以連續進食廿四小時作抗議,可能會收到更好的新聞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