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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ly 25, 2008

溫飽人權(一)

溫飽人權(一)

  昨日在星島中文電台粵語台主持每周一次的清談節目,一位男聽眾來電狂轟中國官員一再公開說「溫飽是最大人權」,該聽眾指責這是侮辱所有中國人,把人民當作畜生。這位聽眾又說怎麼「不自由毋寧死」之類的話,說時很氣憤,而筆者卻是聽得很心酸。持類似這位聽眾觀點的人,都把自己定位是「全國人民的守護者,是真正關懷人民的民權先軀,也是有見識有良知的愛國者」。站在這麼高尚的道德位置發言,除了顯示自己也是高尚之人外,細看其點觀,卻又是何等冷漠無情。


  高喊「中國要自由民主」,並不等於就是維護中國人權。首先,這類口號內容的概念過度簡化,何謂自由?何謂民主?把「自由民主」當作是「人權」的同意詞也是極有問題的。時下流行「普世價值」概念,把一些名詞定義為世界共通的標準價值,並且不加詮釋也不容許任何挑戰。這種做法本身是一種「極權」行為。在完全不交代何謂「人權」之下,根本沒有討論中國官方「溫飽人權」理論的基礎。

  中國現任外交部長楊潔篪於2006年以副外長身分在聯合國人權事理會上發言,清楚論述了中國政府對人權的看法,比起挑剔新聞片段裡中國官員的談話,應更能了解現今中國領導人是如何處理人權問題。篇幅有限讀者可進以下網站查看原文;http://www.china-un.ch/chn/rqrd/speech/t258934.htm

  批評中國人權狀況的人士,經常提到的是政治權利,指責中國沒有民主選舉、人民沒有批評政府的自由、異見人士會遭到判刑。其次是批評中國政府剝奪人民的宗教自由。政治權和信仰權利都屬於人權範疇,但絕不是人權的全部。人權最直接的定義是個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此等權利是人類平等享有,不分階級的,倘有階級因素,則是特權而不是人權。在各種與生俱來的權利中,首要是生存權。不論你的道德口號喊得多動聽,民主選舉如何美妙,但如果沒有生存的權利,這一些都是完全沒有意義的。而保障生存權利,第一步就是平等的糧食和醫療照顧,這是任何政府的首要及最基本的責任。(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