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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December 14, 2006

《長話短說》--特權被告

特權被告

  台灣第一夫人吳淑珍昨日就涉嫌貪污罪名出庭應訊,此案事關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開支,而檢察官認定扁才是案中主犯,因總統有特權而暫不被起訴,但涉嫌共犯吳淑珍則沒此特權而遭起訴。可是,依昨日出庭的狀況,扁嫂的特權雖非有明文規定,卻原來深植於某些人的心中。

  經過第一家庭弊案和北高市長選舉,已令人驚訝台灣社會的是非觀如何顛倒,扁嫂出庭,更是再上層樓。一些台灣媒體很配合扁的支持者,同調的以吳淑珍的健康作為新聞主題,完全歪曲了此案的嚴重性。控辯雙方的交鋒應是主軸新聞,因為扁嫂及其他被告是否有罪,直接證明了元首扁是否貪瀆。這是關乎總統繼續任職的正當性,搞不好會出現憲政危機。但媒體和一些政客卻要大眾只關心吳淑珍出庭的健康狀況,記者甚至是帶著萬分同情的語調,根本就是本末倒置和混淆視聽。

  更有政客感激的說吳淑珍帶病出庭甚為難得,也有電視記者同樣態度報道。被告出庭不是應該的嗎?社會還要感激他們?又健康欠佳就代表無罪嗎?就應該得到社會同情嗎?加州年中才處決了一名高齡死囚,辯方也曾以年老多病為由申請免去死刑,但遭法官和州長拒絕。被告的個人健康,與他所被指控的罪行是兩回事。除非被告的健康狀況是與犯罪事實直接相關,如謀殺犯通常會以神經失常作為無罪辯護理由。

  護扁的政治人物要轉移焦點是意料中事,但媒體不問是非,隨著政客起舞,或是只顧無理的煽情濫情,不單是失職,更危害社會公義的伸張。就扁嫂出庭昏倒新聞,大陸媒體工作者的反應則不一樣。一名國內同行原把扁嫂出庭放在頭條,但在扁嫂昏倒休庭後,便將之撤回。行家解釋是沒有審訊內容,新聞價值大減,故只放圖片。筆者贊同此處理手法,把握基本事實,報道主體新聞,才能保障百姓的知情權。

《長話短說》--原來如此

原來如此

  有許多所謂驚天動地的新聞,在細看之後,其實也許並沒有什麼實質價值。麻省州長羅姆尼昨日與聯邦政府簽署一項協議,批准州警協助拘捕非法移民。此舉即時引起了移民權益團體的強烈批評,因為在全國各地,地方警察不執行聯邦移民法是慣例,給非法移民很大的活動空間。羅姆尼開了先例,會否引致全國各州仿傚呢?

  在稍為了解這項協議的背景後,便會明白協議只不過是一場政治秀,是一位有意問鼎白宮的自私政客的幼稚橋段。共和黨籍的羅姆尼州長的任期至明年一月四日便結束,趕在離任前簽字,是想借打擊非法移民來增加知名度,兼且討好保守派選民。從表面上看,羅姆尼昨日成為了國內新聞頭條,的確是聲名大噪,但這把戲太過幼稚,司馬昭之心,人人皆見。

  一位能夠得到共和黨初選提名的候選人,絕不會在移民問題上只顧討好極端保守選民。因為總統選舉是全國性的,而移民問題在全國各地都是一項分歧性嚴重的議題,聰明的候選人都不會太早選邊。尤其是明年國會由民主黨當家,移民議題的討論肯定會向左傾,極右言論很難成為主流。況且,由警察去執行移民法,在地方是不會受到歡迎的。警力不足是一項各地社區共通問題,如警員還要應付非治安任務,警員和選民都不會認同。

  美國國內的問題太多了,把移民作為社會問題的替死鬼,過去也經常出現。如羅姆尼般的政客其實不少的,未來也將有另一些政客跳出來要搞些什麼新立法來針對移民或無證民。美國雖然是一個移民國家,但反移民的情緒始終沒有消失過。這是一場長期的鬥爭,寄望新國會能夠站堅持公平民主原則,不要利用最弱勢無助的一群作為政治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