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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December 03, 2015

槍權與人權


   都說美國是一個講究人權的國家,但血腥的事實告訴我們,在這個國家,槍權比人權更重要。就在南加發生十四死廿一傷的嚴重槍案翌日,國會參議院卻接連否決了兩項關於管控槍枝的法案。

  奧巴馬總統說發生死傷眾多的槍案已是美國社會的新常態,在上一次重大槍案發生後,奧巴馬還用責備的語氣指責政客拒絕禁槍,然而在南加槍案後,奧總的發言變得平和多了,沒有多大的情緒,也許他亦已接受現實了吧。

  到底是什麼樣的嚴格控槍法,會令到國會議員們沒法接受呢?昨日被否決的兩項槍枝管控法分別是:1在互聯網或槍展上購槍同樣要接受背景調查、2在聯邦恐怖分子可疑監察名單上的人士不准購買槍械。上述兩項控槍法過於嚴苛嗎?干犯了國民的擁槍憲法權利嗎?連禁止可疑恐怖分子購槍都不能,真的是愛槍勝於愛命了。

  也許有人會認為反對進一步控槍是為了維護人民的個人自由,不讓政府干涉個人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只是社會是共同生活的地方,除了個人權利外,公眾利益也必須受到同等的尊重和保護。任由槍枝氾濫並不是為了自由,最終受惠的只是槍商。


  看來血案還會不斷出現,而政客們依然會用各種官腔回應控槍的要求。據最新的民調顯示,有超過七成的民眾支持更嚴厲的控槍法,而國會偏要否決相關法案;怪不得國會的民眾支持度僅得百分之十三。不過,美國是一個不會發生顏色革命的地方,就算國民多不信任國會,政客們還是會過得好好的,選舉還是會年年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