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鳴得意(三)
自鳴得意(三) 《六十年家國》虹橋報道的另一大版塊是寫工程對百姓的影響,記者只提到兩點:強行拆遷與漠視環保。記者配以多段沒有直接說明出處(拍攝的時地背景)的怪手拆屋情況,以及警民衝突的畫面,用以「圖解」政府是如何鐵腕逼遷。此外,除了金錢賠償爭議外,記者也嘗試從人情角度講拆遷對居民的影響,於是訪問了其中一家住戶的戶主父女二人。父神情落漠地說昔日屋前樹上的鞦韆沒了,女說過去可以到鄰居家玩耍,現在卻沒了朋友,生活很枯燥。 除了影響徵地區內居民外,記者也探討工程對其他居民的影響。於是訪問了工地附近的居民,他們投訴廿四小時施工擾人清夢,也帶來損害健康的灰塵。而居民多次向政府投訴也沒有結果。上述種種被羅列的「個案」,主旨是要說明:這項「形象工程」是犧牲了無數人民的利益而得來的。他們家園被毀,健康受損。 雖然上述個案內容都是人物訪問,是真有其人,有證有據;然而,立論辯證過程卻頗為粗糙。以拆遷部份的報道為例,記者用超大比例的篇幅讓幾名「苦主」投訴,但對於府的拆遷政策和執行程序,只是草草帶過。政府如何賠償、拆遷的行政安排怎樣個糟法,記者並未在節目內用跟「苦主」相近的篇幅展示。在任何涉及兩方利益衝突的報道裡,大忌是單方向陳述一面之詞,專輯的記者便犯了這毛病。被訪者正在與政府打官司的,對政府肯定不滿;認真的記者不應光想到替他們申冤,或是預設錯的必然是政府。記者在這裡不單沒有做到最基本的平衡報道,而且是借鋪陳材料的比例來製造某種傾向性,直接擔任了裁判員角色。 仍然是比例問題,記者在探討一項發展面積如澳門大小的工程對人們影響,但卻把焦點僅僅放在工地對面馬路的幾名屋苑居民,和一戶不滿賠償金額的居民身上,所謂衝突的「兩方」,在新聞曝光的份量上不成比例。當然,可能現實裡還有更多的投訴人,但至少在專輯內沒有交代(對沒有那麼有代表性的個案可以蜻蜓點水式出現。可是,專輯內欠奉)。至於這是記者沒有努力找,抑或以為材料已足夠,就不得而知。 因此,專輯內試圖以少數幾個人的例子來否定一個創紀錄的基建工程,論證過程難以服人──對理性客觀的觀眾而言。因為每一項政府政策都必然會有贊成和反對方,審視政府的社會政策或基建項目,應以社會公眾利益作為最大公約數。要問是否利多於弊?是否大多數人得益?對於難免受到影響的民眾,政府有沒有什麼補償措施?……這些問題,專輯的記者本該有責任交代及探討的。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