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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13, 2008

所學何事

所學何事

  前三藩市市參事趙悅明上周在法庭上承認索賄罪名。雖然在法官面對認罪了,但在法庭外,趙仍然堅持無辜。他的代表律師Hanlon表示:趙一直堅持無罪至今,是因為他是被人們教導在亞裔社區就是這樣辦事的。(in the Asian community that this is how business was done.)。真的是如此嗎?

  趙悅明向申請商業牌照的商戶索取金錢一案,對華裔參政的形象已造成相當的傷害,正在競選當中的一些華裔候選人,便遇到有選民明確表示因為趙悅明而不會再投票給華裔。因為個人行為的不當,趙悅明向法庭承擔責任了,目前只是在等待判刑。可是,趙卻並未就他對社區造成的傷害而道歉,反而指責整個亞裔社區,說自己都是被社區「教壞」的。按趙的說,嚴格來說也不算「教壞」,因為趙是「單純地」認為這種行為不屬違法,直至被聯邦調查局告上法庭,才恍然大悟。

  如趙悅明所言屬實,則亞裔社區便要深切反省,原來政治人物向商戶非法索取金錢是天天都發生的事,也是我們教育新進政客的必修科。若然,我們社區是多麼的黑暗骯髒和無法無天,簡直是族裔的恥辱。不是趙悅明的錯,是所有華人和亞裔的錯,是我們這賄賂文化污染了他。

  趙悅明向法官認錯了,並且答應痛改前非。那作為教壞趙先生的整個灣區亞裔社區有沒有反省呢?我們錯在那裡?賄賂是我們的文化嗎?其他華裔政客,按趙的說法,也許他們也在做同一樣的勾當嗎?因為「亞裔社區就是這樣辦事的」。若我們都同意趙的說法,便應開展一場自首運動,學習他的大徹大悟。若不認同,便要反問趙這樣諉過於全亞裔的做法合理和可以接受嗎?是否要社區因他的個人行為而二度受傷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