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境內的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議會通過脫烏入俄的議案,並將提交全民公投表決。美國總統奧巴馬指公投違反國際法,與普京傾了一個小時電話,恐嚇要採取進一步制裁手段。歐盟也發表類似的聲明,烏克蘭臨時政府更是態度強硬,聲言不惜一戰以保護領土完整。
雖然克里米亞是自治共和國,但乃屬於烏克蘭的一部分,如果克里米亞要獨立,則必先經克里米亞公投,明確有了共識後,仍須得與烏克蘭其他地區人民取得共識。這是理想的民主模式,但從來新國家的誕生絕少不經過戰爭的。更多國家是絕不容易地方分裂,如美國,對於南部的武裝分離主義民兵便採取武力清剿。因此,克里米亞應否獨立的話語權應在全體烏克蘭人手上,美國以至歐盟的介入,沒有正當理據。
不但如此,美歐聲稱克里米亞公投違法,更是自打嘴巴般,毫無保留地裸露了自身的虛偽。美國不是一直支持不友好國家的反對派,然後義正詞嚴的要求這些國家准許人民自決嗎?為何偏不支持克里米亞人自選國家命運呢?又假若美國認為克里米亞前途要待基輔議會和新政府決定,那麼這個得到美歐全力支持的所謂新政府又是怎麼樣成立的呢?不就是一場暴力示威後的產物嗎?新政權的出現有經過全體烏克蘭人的投票嗎?為什麼美歐會如此草率地接受這新政權的全民認授性呢?
美國要介入烏克蘭事務,藉控制烏克蘭來打擊俄國,純粹站在美國國家利益立場上是無可厚非的,本不必遮遮掩掩;醜陋之處是幼稚的自欺欺人,慣性地以虛空的「民主自由」口號來包裝這些勾當。如果透過暴力示威掌權是民主,那自治共和國議會通過的議案又怎麼不民主了呢?當「民主」成為大國的武器之後,它的意義與一枚道彈已沒有什麼分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