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This Blog

Thursday, April 09, 2015

中國原罪


  央視名主持人畢福劍近日因言惹禍,人稱老畢或畢老爺的他在酒宴間用粗口點評毛澤東的視頻被曝光。在輿論熱議一番後,央視發表聲明稱將作出嚴肅處理,並且暫停畢老的主持工作。隔了一天,畢福劍本人也在微博上公開道歉,承認作為公眾人物,失言了。雖然如此,但網上關於此事的爭論仍是方興未艾。有的挺老畢有言論自由權,也有說聲討老畢的人是在搞二次文革。

  筆者朋友中也在熱議此事,並且大興問罪之師,而被問責的不是老畢,而是央視。朋友認為中國政府沒必要過度控制言論,處分畢福劍只說明中國並不是一個自由的社會。

  朋友有這種想法,是一種潛意識的原罪思維,總從負面的解讀中國社會的現狀。其實,老畢事件脫去中國背景,在美歐國家也不屬罕有的事情。不論是演藝明星還是名新聞主播,一旦在言論上觸及社會的政治或道德底線,被炒被封殺是常有的。與老畢事件在時間上最靠近的是加拿大多倫多交響樂團,原定兩場演出與俄裔的烏克蘭鋼琴家Valentina Lisitsa合作,但因為她發表了支持俄國在烏行動的言論,樂團決定取消了該兩場音樂會,對外宣稱的理由是Lisitsa的言論具嚴重冒犯性。


  這裡暫不議論老畢應負多少責任,又或央視出手是否過重等問題。筆者只想點出天下間沒有百分百的言論自由,言責在任何社會環境都存在,別因為事情發生在中國,就總以為這是中國的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