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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November 19, 2010

逼 供

  這個面積不到一百平方哩,人口才廿三萬的小城市,發生了一宗罕見的姦殺案。一名男子回家發現妻子倒斃於血泊中,明顯曾被性侵犯。警員接報後到現場,發現門窗完好,於是認定是熟人所為。負責調查的探員向鄰居查問可發現什麼異樣沒有。一名女鄰居說,死者隔壁的男戶主(甲某)似乎經常打量著死者,很可能喜歡她。警方於是把甲某拘捕帶回警局。

  甲某最初否認與案件有關,但警員作出威逼利誘,說若坦白招供,將要求法官不判他死刑,否則後果自負。在沒有律師的陪同下,甲某被連續逼供十多小時,終於精神崩潰了,願意按警員的提示「招認」了犯案經過。

  幾天之後,警局收到死者驗屍報告,發現甲某的DNA與死者身上驗出的樣本不吻合。警員又將甲某提出來再審訊,要他供出同黨。已屈服於警員威嚇之下的甲某隨口說出一名同事(乙某)的名字,於是乙某又被捕了。警員用一樣的逼供手段疲勞審訊,逼得乙某也「招認」了。該姦殺案於是有了兩名被告。可是,乙某的DNA報告又與現場樣本又不符。警員重施故技,又逼乙某招出同謀者,如是者一而再,再而三、四、五、六、七,案件最終變成為輪姦案,七人同被拘控。  

  不過,雖然七人被捕落案,但七人的DNA竟然無一吻合案發現場樣本。就在此時,一名因另一案被捕的犯人(丙某)自我供認,說姦殺案是他一個人獨自幹的。警方發現這丙某確是作案人,因為DNA不會說謊,就是他。

  但這七名「疑犯」沒有因此而獲釋,警方和檢察官拒絕收回先前的指控,堅持起訴。警方提出了案情的最新版本,指丙某當日試圖犯案,但沒法進入公寓,在屋外遇到了素未謀面的死者鄰居甲某及他的六名朋友,發現原來他們也想強姦死者,於是八人一拍即合,由甲某打門取得死者信任引一眾入屋行兇。案件於是如期在法院開審,除自認罪的丙某被判有罪外,其餘在警局內被逼供「招認」另外的四人均被判有罪。被告們家屬喊冤,但地方領導拒絕干預,指證據確鑿。就這樣,四人被送進監獄,其中一人更是終身監禁。

  此冤案明顯是執法人員先濫刑逼供,後又隱瞞惡行而拒絕認錯,硬送四名無辜市民入獄。這等無法無天的事情會發生在什麼地方呢?不是中國,是美國的維珍尼亞州,四名被告至今仍未洗脫清白。

通識殃民

  筆者移民前曾在港當高中教師,仍有不少教師朋友,談起香港中學課程與教學方法的轉變,都會有一種欲哭無淚的感覺。最近一位朋友的女兒從香港回歸美國唸高中,大家碰頭在一家酒樓聊天,自然又談到香港的教育問題。

  友人的女兒屬於思考敏捷外向型,很有主見,對於港式教育也很有看法。我問她覺得通識科如何?「是否很不知所謂呢?」她如遇到知音一樣興奮地說:「你怎知道的呢?只要你在作業裡罵政府便可以得高分,越罵得厲害越分數越高。讚是不行的,老師不喜歡。」這位才十來歲的少女,接受了多年的港式教育,印象最深刻的竟是老師以分數鼓勵學生罵政府。

  什麼是「通識課」?登入香港教育部門的網站一看,似乎原意是要訓練學生融會貫通不同科目,及掌握批判式獨立思考的能力。不過,落實到課堂,友人的女兒說,老師拿著剪報給同學讀,然後便各自發表議論。

  不論是要將不同領域的知識融會貫通,或者能對某一議題得出有意義的批判思考,不可缺少的是首先掌握大量的基礎知識。沒有札實認真的知識基礎,只顧鼓勵學生對並未深究的議題發表評論,本身並不能增長知識,只能訓練出一種簡易的本能思維反應。如凡政府必錯、凡官必腐等等虛空的概念,或套用一些被美化為普世價值的名詞,學生們可以朗朗上口,變得嘴刁卻不明事理。

  早前一名香港中文大學一年級學生,面對面質問政府官員如何解決他未來的置業問題,說自己的女友不住公屋的,買不到房就不嫁,但樓價高企,怎麼辦。這很可能便是識教育的「成功」例子,凡事都向政府問責。

  香港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在談香港通識教育時說:「依我所見,中學通識科教師的教授方法流於膚淺,如帶學生到立法會旁聽、參加遊行示威,或設計不合適的題目讓學生作答。……總括而言,香港高中通識科的範圍過廣,教學流於膚淺,不但難以訓練學生的明辨性思考,甚至令人擔心,讀畢四年通識課後,學生的知識水平會否比鄰近地區(如新加坡和台灣)的學生更遜色? 」

  教育是社會的根本,香港教育制度危機四伏,而主事者好像還未察覺問題所在,實在令人憂心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