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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28, 2012

不購物稅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昨日以五對四票裁決奧巴馬總統的醫保改革法案沒有違憲,民主與共和兩黨第一時間全力發動政治機器,以各自的方法煽情地解讀同一判決,試圖為年底大選謀取最大利益。於奧巴馬而言,保住了醫改法是勝利;於羅姆內亦不是壞事,因為終於有了夠份量的工具挑撥反奧巴馬情緒了。從總統大選角度看這次裁決其實並沒有很大的意義,焦點應該在判決的理據。

  控告奧巴馬醫改法的要害是它限令國民必須購買醫療保險,否則便要繳付罰金。角逐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的國會議員保羅認為政府不顧國民的個人意願,強制他們購買商品侵犯個人自由行為,是政府「暴力」。最高法院關鍵一票來自首席大法官,這位共和黨背景的大法官卻指出,這項罰金是稅收的一種,憲法既然賦予政府權力可以向國民收稅,因此,醫改法此項條文沒有違憲。

  聯邦政府有權向人民開徵任何一種稅項,只要國會通過便可以了。醫改法得國會通過,所以首席大法官的裁決是有依據的。問題是法之外還得講理,政府為了開支或其他行政目的,可以開徵新稅項,但醫改法卻干預了個人的商業行為抉擇。醫改法等同向不購買某商業產品的人士徵稅。買東西要付銷售稅,不買東西也要付稅?並且由政府指定要購買純商業性質的特定產品,怎麼也說不過去的,沒法通過正常人邏輯思維,是原則性的錯誤。

  有反駁意見認為這是為了國民的健康著想,讓更多人得到預防性質的醫療照顧,從而減低整體醫療成本。此說法很美好,卻遠遠不是事實。奧巴馬醫改最致命的一點是沒有規限牟利醫療保險如何定價,保險公司可以自由決定價格。政府強逼國民購買醫保,與向保險公司輸送客戶何異?

  公道的說,奧巴馬新醫保法內確是擴大了政府對低收入及窮人的醫療照顧開支,讓更多人得到政府醫療。可是,這並不能因此便把向保險公司輸送利益合理化。奧巴馬的醫改把原本已經是糟糕的美國醫療系統變得更畸形,而且這問題將會在若干年後才會逐漸浮現,禍及下一代,日後要撥亂反正恐不是那麼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