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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ugust 30, 2016

國歌爭議


  三藩市四九人隊的四分衛卡佩尼克日前球賽前拒絕參與唱國歌儀式引起一陣熱議。有人批評卡佩尼克不尊重國歌,他的一些同行則說既然是職業球員,便應參與球賽的所有安排,這是起碼的職業道德。卡佩尼克解釋拒絕參與唱國歌是為抗議警察濫殺黑人,而國歌的部份內容宣揚對黑人和有色人種的壓制,這是他不能接受的。

  美國是一個愛國主義高漲的社會,中小學要天天升國旗,學生要對國旗唸宣效忠誓詞;而但凡各類球賽,職業或非職業的,升國旗唱國歌更是例行的。在美國談愛國是理所當然的,只不過在卡佩尼克拒絕國歌之後,國歌是否犯有政治不正確毛病,便再度引起人們的關注。

  美國國歌原創於一八一四年,是為歌頌獨立戰爭中對英作戰的偉大戰績而寫的,後來才被採納成為國歌。原曲的第三段歌詞寫道:「這些奴隸和僱工將無處可避,逃不過漫長的恐怖或墳墓的黑暗。」據歷史學家的介紹,當年英國殖民政府以還其自由身為吸引,招募了一批黑奴來對獨立軍作戰;英國戰敗後,新成立的美國政府要求英國發還這批黑奴軍中的六千名倖存者,指他們是屬於新美國的「財產」。英國政府拒絕了,並將他們移送到加拿大。所以,美國國歌確是在歌頌屠殺黑奴軍,歌曲本身也是奴隸主義時代的產物。


  儘管如此,卡佩尼克這次高調抗議國歌真的能改變國歌對非裔的歧視和侮辱嗎?更改國歌談何容易,至於種族矛盾,更是一個不好掀開的舊地毯。看來此回國歌爭議,又只會糊里糊塗地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