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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25, 2018
十三億強盜
正當眾人都以為中美貿易戰偃旗息鼓之際,反覆無常的美國總統特朗普在會見韓國總統時竟表示對美中貿易談判結果不甚高興,就中興的問題亦尚未達成共識,而他個人則希望對中興施以重罰,款達大約十三億美元。聽到這天文數字,自然會想到中興到底「罪」有多重,特朗普的十三億元開價又是何所本的呢?為何美國如此獅子大開口?
先說中興這家中國電子通訊公司在美國犯了什麼罪?美方指控中興違反了美國政府對伊朗和朝鮮的貿易禁令,將產品賣給這兩個受制裁的國家。
從美國的法律來看,中興是犯了美法;但我們必須深一層的思考,美國是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而對伊朗和朝鮮實施經濟制裁的,定出霸道條款,禁止所有與美國有生意往來的公司同時與伊朝貿易。這制裁行動本質就是強權壓制弱國的專制手腕,強制其他國家企業跟進制裁更是霸道中之霸道。當然,不是隨便一個國家都能霸的,當今天下亦只有美國這唯一的超級大國可以如此橫行無忌。
也即是說,美國制裁規條的制訂者,至於制裁本身是否合理並不重要,因為最重的是制訂者是否同時擁有執行制裁的能力。美國有,因為其強大的軍事和政治經濟力量,可以對不遵循其法規的其他國家施以打擊。這回對中興的打擊可以說是斯文的了,沒有使用戰機導彈,只是罰款而已。而罰款的準則也是美國自家說了算的,想拿多少便多少。
說到這裡,看官可有什麼聯想,今日中興的遭遇與昔日的滿清大帝國相似嗎?列強來了,說大清皇帝不識好歹,違反了自由貿易原則,竟然禁售鴉片。於是強國的戰艦大炮不留情的強攻,說是對中國的懲罰,結果是割地又賠款。說穿了就是強盜政治,包裝不同,手法類似,但今日的中國又豈能與昔日的滿清相提並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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