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英殖民地時期一直採用行政主導的管治模式,即是得英皇任命的港督擁有行政全權,所謂的行政局與立法局,議員們全是由港督委任,前者實質只具諮詢性質,後者更像是橡皮圖章。這種管治模式可以說是獨裁,但高效率,政策的推動鮮有遇到什麼阻力。
在中英談判香港回歸安排之時,雙方同意繼續沿用行政主導,彷彿在管治模式上會一切照舊。行政主導更被宣傳為港英政府的驕傲政績。但與此同時,英國在撤離前卻急忙在香港推動代議政制,由區議會以至立法會大搞民主選舉,趕在放出治權前將行政主導模式架空。
事實證明英國人成功了,回歸這廿年來,所有特首均沒法享受等同殖民地時期的港督權威,反而處處受到立法會反對派議員的掣肘,造成政令不通,爭吵不斷。這種管治模式的質變,使到香港發展受到嚴重的窒礙,如不撥亂反正,下一屆特首林鄭月娥也將會同樣成為跛腳特首。
可是,制度已經形成,立法會被反對派綁架已成定局。就算在進行中的訴訟中能多革除幾名反對派議員的席位,也不能阻截新的搞局者入會。這就是英國人聰明之處,只要頂層制度設計好,那怕是神仙也救不回來。於是有建制中人提出要大搞選舉工程,讓建制陣營取得更多席位,杜絕無謂拉布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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