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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25, 2017

法者為王


  當遇到社會不公義事情之時,中國民間有一句流傳已久的責問語:「還有王法嗎?」別說中國人沒有法治觀念,打從先秦時期起,中國人便敬畏法,也明白到法,即是所謂的王法,才是定奪生死的最高權力。而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卻故意的忽悠人民,說民主選舉比法更重要;更刻意強調三權分立,塑造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平等的假象;相對而言,實務實的中華民族在政治上更實在,更懂法者為王的道理。

  西式民主政治喜歡把選民哄上天,說他們投票展示的民主力量如何偉大,但其實政客們私下最渴望得到是法庭的權力。因為所有的政治爭拗最終都會在法庭上裁決,當年小布殊在選票還未重點結束,便被法院宣佈當選為總統,最典型的例子。所以在政制設計上,最高法院或具終審力的法院法官席位,都不會交由選民決定的,而是由政客委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權,兩黨爭得你死我活,所以奧巴馬明知沒有機會獲得通過,在離任前也全力提名人選。這皆因最高法院內兩黨勢力的分配,直接影響兩黨日後的政治利益。

  在香港,英國人原要求以主權換治權,即是名義上交回香港,但仍由英國管治。此荒唐建議被鄧小平拒絕後,英國人便在回歸談判中處處埋陷阱,其中最成功和最重要的便是令中國政府接受回歸後香港百分百沿用殖民地司法制度,使到香港的上訴庭和終審法院,至今仍緊緊掌握在非中國籍法官手上。

  而台灣的蔡英文最近提出司法改革,將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全部改為總統任命,人數更是由九十四人減至廿一人,且是終身制。如此一搞,蔡便可以讓民進黨完全及長期掌握台灣的司法系統,法院也如假包換的是「民進黨開的了」。


  假民主之名為惡者何其多,真正的司法獨立必須建立監察法院的相關機制,否則法者為王,公義難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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