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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anuary 31, 2017

虎錯人錯園錯


  新春之際寧波動物園發生悲劇,一名男遊客被園內老虎咬死,圍繞事件的輿論連日來激烈爭拗,有人同情被射殺的咬人老虎;有同情為省錢而翻牆逃票墮入老虎園的死者。有人怪責動物園防護不力、救援太慢和票價太貴;有人認為是死者不守規則,咎由自取;而有人指當地政府早年將動物園由公轉私,導致門票高漲,才誘發逃票情況。

  在莫衷一是以及高度情緒化議論中,似乎一時難以就事件總結成出公論。較煽情的一種觀點是死者是低層打工族,月入才數千,大過年一家開開心心過節,在替妻子和小孩買票後,自己為省錢而逃票,是偉大的父愛。有說法是指這種為省一百三十元門票而喪命事件,反映了社會諸多不公不義,以及弱勢社群的悲哀云云。當然,也有人會順勢燒到政府和政治體制上去。

  上述這種觀點表面有情,實質無義。我們可從事件源發點去重新思考,就是男死者選擇春節到動物園,誰要為這決定負責任呢?動物園門票是公價,沒有歧視性收費,消費與否是自由的。選擇了去消費但又不想付全費,又或付不起全費,於是便攀牆逃票,這也是男死者的自由選擇。

  也許有人說低收入負擔不起動物園是政府和社會的錯,如是這樣,中產收入者負擔不起歐洲豪車,又是可以違法訛詐車行呢?果真是同情心氾濫,也是否應一視同仁呢?小時候筆者看中了街邊五毛錢一袋的小兵公仔,天天經過玩具檔只能看,不能買,因為買不起。按網上的同情原則,那我當年是否也可以偷了這包玩具呢?因為我是窮家小孩,連五毛錢的玩具也玩不起嘛。幸好當年我沒有偷,也沒有怪責過誰;失望過後,反而深深體會家庭經濟真的不好,五毛錢是一個大數目,如只換回一袋不能吃的小兵,代價實在也太大了,從此便不再想了!


  古人說人窮志不窮,貧賤不屈;動物園事件中的男事主不是到了生存才鋌而走險,當人們要同情他時,是否也應想想這種不問是非的同情在傳遞出一種什麼樣的價值觀。失去親人及家庭支柱是痛苦的,想去幫助死者家人也是應該的,但在網上發些沒有實用的高調言論,模糊了是非,衝擊了法治,那是假慈悲。社會的安定與進步,落實與普及法治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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