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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September 29, 2015

老外治港


  司法自主權是國家獨立主權的最重要構成部份,任何一個真正獨立的國家都不會容許由外國人操控司法終審權。誰會想像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可以由法國公民、伊朗公民或別的國家公民來擔任。可是,香港特區前終審法院大法官李國能卻公然宣稱委任海外法官應在香港永久施行。李觀點完完全全反映未去殖民地化在香港造成的問題是何等的嚴重。

  李國能說特區終審法院委任海外法官並無違反中國主權和香港自治,反而是主權的行使和自治的體現,可擴闊法院的經驗和視野,獲得香港市和國際社會的信任,有助維護司法獨立。李又認為委任海外法官與一國兩制,同樣是獨特的概念。李此番話直顯殖民地奴才本質,香港司法一日由此等人掌控,便一日沒法達致真正的治權回歸。

  自鴉片戰爭西方列強武力侵略中國起,這些殖民地主義大國便要求在中國享有特殊司法權利,稱之為領事裁判權。此外,殖民地侵略國同時又霸佔了中國海關的執法權和稅務權。自始,外國人在中國便不受到中國法律的約束,滿清的司法權利蕩然無存。

  李國能的說法並非單單是他個人的主張,而是香港司法界的主流。司法權是國家最高權力的所在,特別是終審權。李認為只有永久讓外籍公民加入特區終審庭才取信於國際,等同說中國人永遠不能承擔自我管治,必須要由外國人共管。請問李法官,難道你以為現在還是滿清時代嗎?中國就必須受外國法官管才是夠獨立嗎?李所說的獨立實質只是指獨立於中國之外,李國能等盤據特區司法上層的人,正在利用手上的司法權,搞司法上的港獨。


  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永久讓外籍人士出任特區法官,等同接受中國司法存在一處任由外國人控制的缺口,除了殖民地或被強行侵佔的國家外,這地球上沒有一個主權國家會接受。奧巴馬與伊拉克政府就美軍留駐談不攏,原因就是伊不同意給予美軍免被起訴權。連伊拉克在司法主權上都能夠向美國說不,為什麼李國能等可以有面目要求中國永久接受外籍法官。陳佐洱說香港未去殖,李國能便是活生生的例子。

1 comment:

Unknown said...

梁先生,

你好, 我們是香港網媒"筆與置評 noTcomment" (http://notcomment.com/wp/) 的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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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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