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有云:「取法乎上,僅得其中;取法乎中,僅得其下」,意思是告誡人們立志必須從高處看,因為往往我們一心想向上等學習,也只能得到中等的成果;向中等學習的,就只能得到等而下之的結局。日前看到香港沙田浸信會呂明才中學邀請學民思潮的黃之鋒到學校向同學講話,因而遭到家長到校抗議,但校方則堅稱做法沒有不妥。
黃之鋒是出名的街頭示威和暴力衝擊活動搞手,在中學時期便出位成名,但學業成績則見不得人,僅得公開大學破格錄取。呂明才在香港屬一級的中學,邀請黃某跟同學講話,其實內容反而次要,邀請本身的含意影響最壞。
因為能得到校方准許到校向學生講話的講者,會被同學認為必然是有非凡之處,是可作為學效榜樣的人物。那麼,到底校長期待同學們在黃某身上能學到什麼呢?從公開資料和媒體信息,我們看到的黃某善於紅衛兵式鬥爭,好鼓動學生違法衝擊政府建築和官員,政治演說儘管滔滔不絕,但前言不對後語,誠信屢受質疑。對於這樣一位無品兼有爭議的政治人物,校方難道要借他洗同學的腦,把呂明才同學都變成街頭抗爭先鋒隊嗎?
請問校長:法乎其下,能有什麼好結果。香港中小學校園遭到一群政治校長和教師的長期政治洗腦,其遺害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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