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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04, 2012

陳光誠事件顯露美對華政策精準到位

  第四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三日在北京隆重揭幕。在中美高層會談之前,希拉莉打了一通電話給一名叫陳光誠的中國公民。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事後向記者敘述了國務卿與正在離開北京美國駐華大使館的陳光誠在車上的對話情況。其中陳光誠表達了對希拉莉的謝意,並用不完整的英文對她說:「我想吻你(I want to kiss you)」。發言人說在場的美國官員都深深被此打動──中美高層此次的對話,就在這樣的背景下開鑼。談些甚麼呢?美國財長蓋特納表示希望中國讓人民幣匯率市場化,並進一步改革中國國企和銀行體系;國務卿希拉莉則要求中國在朝鮮和伊朗問題上配合美國。

  陳光誠自山東寓所到北京美大使館逗留六日後,美國務院公布陳在此期間一直沒有要求政治庇護,並且自願離開。國務院官方網站發表了陳與美方官員談笑,以及在大使駱家輝攙扶下從容地離開使館的照片。美官員一再重申事件的處理和安排符合陳的個人意願、美國的價值觀與中國法例,是三贏的結局。而一場彷彿被巧妙地化解了的中美外交風暴,成為中美戰略經濟對話的「完美」序幕。然而,序幕原來「有下文」;不到幾小時後,陳光誠陸續接受多間西方媒體訪問,竟然說自己在大使館內不能與外界接觸,對事態發展一無所知,而他是在不了解情況下被「騙」離美國大使館,並公開呼籲奧巴馬總統讓他全家到美國。

  這戲劇性的轉變比陳光誠如何進入美大使館更耐人尋味。陳光誠的朋友開始批評美國政府的做法,認為陳是被大使館出賣了。但這真的是美國屈服於中國的結果嗎?王立軍事件剛發生不久,美駐華使領館會草率接受另一投奔者是匪夷所思的。一名盲人能逃過當局監視,進入幾百里路以外的美國大使館,絕不可能單純地是使館的不速之客,沒有美方人員全程參與能成事嗎?至少,美國務院已承認希拉莉由始至終都指導著如何處理進入使館後的陳光誠。此外,在中美高層對話前發生如此高度敏感的事件,並且準時在會議揭幕前被「圓滿」解決,也不是巧合便能解釋的。

  參考刑事偵緝的方法,可以追問陳光誠事件依目前的編排,誰得到最大利益。先從陳光誠說起,逃離地方政府監視進入美大使館,只可能有一個目的,就是想得到政治庇護、移居美國。如果只是為了對中美政府表達某種政治或個人訴求,他完全可以透過友人轉達。進入美大使館等同與中國政府徹底翻面這道理太顯淺了,陳沒可能沒有考慮過。如果不是有信心得到美國保護,甚或已經得到某種承諾,陳怎會冒如此大的風險。

    美國方面,對陳光誠是早知其人其事,及至陳能在使館外中國警衛眼皮底下進入大使館,顯然是經過事前的某種刻意安排。亦即是說美國是同意接受陳到大使館內的,而能下此決定者絕不是區區一名大使,甚至連國務卿也不能獨斷行事。試想,王立軍進入成都美領館,奧巴馬都即時接到報告;大使館計劃迎接可能觸發中美外交大戰的陳光誠,白宮能不事先知情嗎?

  既然美國事先知情而故意任其發生,最終「選擇」陳要「自行離開」,也應該是預先經過沙盤推演吧。一件在中美對話前的外交事件,由其始、至其終的全過程,美國怎可能是「無」備而來呢?其中利害關係和風險早已計算好了。那麼,既然知道要送走,或者,如果沒有把陳保護到底的打算,為何又先要迎來呢?陳的一進一出,對陳本人而言絕無好處,這也應是美國早盤算過的。

  至於中國,由始至終都是被動。陳逃離監視,中國不知道;陳進京到了美使館,中國沒發現;經多日中美外交談判,中國「被宣佈」保證了陳的安全並安排升學。陳在美國官員簇擁下大模大樣地進入北京朝陽醫院「體檢」,中方外交部僅口頭指責美國干預內政。全過程的掌握主導者是美國。

  在陳被送出大使館後,美國務院以記者會及發放圖片方式,極度感性和帶點浪漫地描述了事件經過,強調陳與大使和美外人員如何手牽手地真情交流;而希拉莉又如何逼切地要求與陳通話,而陳又以英語說出親吻的渴望等等。美官員一再重申陳的志願受到照顧,也彰顯了美國的價值觀。事實上,美收留陳光誠確是受到中國自由派的熱烈喝采。美於事件中緊抓住道德高地,成功地在國際上強化了中國專制逼害國民的負面形象。

  至於事件裡最棘手的政治庇護部份,美國卻完全迴避了!以陳沒有提出為由,將他深情地請走了。雖然陳到醫院後便表示後悔,並直接向奧巴馬喊話要求政治庇護,但畢竟他本人已被「請走」、事過境遷,陳多次致電美使館人員已無人接聽。在政治庇護此內容局部,美國表面上有失誠信,但大得小失,最後結帳,贏家仍是美國。

  陳主動投奔美國,讓美國不費吹灰之力便站在道德高地力壓中國是一般人不難看到的暗角力;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借此事展露了自己近乎完美的「軟實力」──美方以實例顯示,他有能力運籌帷幄,在必要時策動一些輕易擊中中國政府的要害的事件,讓中國社會頃刻間震盪不安,並在國際社會製造大量不利於中國的輿論。

中美的年度高層對話關乎美方重大實際利益,還未開始談判,陳光誠事件便配合上演。美國借虛抑實,以虛的人權議題,壓抑中國再讓出實利;於策略上,兩國出招的強弱之勢不言而喻。中國外交部僅以口頭表示抗議之後,另一邊廂已大門趟開與美共商中國的政經發展。至於那幾個抱不平的民權分子,除了美國也別無其他選擇,美國依然是他們挑戰中國人權的唯一伙伴。美對華政策火喉十足,莫再相信中國比美國更了解對手之類的「大話」了!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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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廬山會議,彭德懷元帥因仗義對抗大躍進風潮,落得一個三七開(七分不合作,三分合作),被打成右派。今天,出版業界對抗教育局之無知無恥、議員政客之愚昧可笑、傳媒之趨炎附勢,也落得唯利是圖的奸商罪名。彭德懷元帥憂國憂民之高尚情愫,拙者無能與之並論。只是想到魯迅的「治民病不如治民心」,作為一介書生,也只好一寫了。
首先要狀告教育局。說書價貴,香港百物騰貴,有甚麼不比別地的貴?有甚麼證據證明出版社是牟取暴利?完全沒有任何證據。以莫須有之罪名治出版社罪,有何道理?
另一方面,這個書價是否有其「理順」的迫切性,須動用孫公和陳公公兩位才智兼備的重要官員處理?月入12,000元以下的3人家庭有全額三千多元的書簿津貼,月入12,000至20,000元的家庭有半額津貼。現在,每年購書的開支只是2,000元,為何有負擔不起的問題?又如何迫切?
要兩位高官費神格價,何不聘請惠康百佳的格價專員代勞?十年浩劫,毫無建樹,破壞不斷,正事不做,專在傳媒面前出風頭。教育經費年年高,教育水平每下愈況。高官富商大可送子女出國留學,但窮等人家呢?教育高官仍能繼續拿取高薪,這算不算貴?陳某人搞風搞雨,把攤子留給病後孫某,仍能勝任其他職位,又是否合理?
一個社會如果人們都只懂看價錢,最終只會是一個「有價錢、無價值」的社會。早前聽同事說,有老師為怕被「家長會」投訴,儘管知道某些出版社的書較好,但仍選擇一套最便宜但劣質的教科書。價錢不是一切。地溝油製作的食品便宜,是否代表就是最好的東西?塑膠豬肚價低,是否抵食?莘莘學子看到大人如此,又會有何看法?為民請命的人多,但請命的人真的為民,還是為了自己?立法會議員自己又加了多少人工,值嗎?而我們香港教育所要培養的,是只懂價錢的人,還是懂得是非曲直、能夠判斷價值的人?期望梁先生能妥善處理教育政策,找一個真正願意上山下鄉理解香港教育制度的好官員,而不是那些毫無考證、只顧幻想的無能官員。
以下想釐清一些普遍的「愚」論:
1. 教材應「用者自付」:教育從來不是「用者自付」。如果教育是「用者自付」,便不應免費提供。正如師資和教材成本上漲,補習社也會在學費中調整。因此,用者是誰?付者又應是誰?古人為求名師賜教,不要說付教材費,就算供養也不是離經叛道的陋習。今天,富裕的香港為了雞毛蒜皮而要互相推卸,可恥不可恥?(社會是轎,人是轎夫。大家樂意付出一些,輕鬆自在如祭典。如大家都不能同心,社會便停滯不前。)
分拆教材不是德政,政府只是強行製造兩個市場出來,最終不見得會便宜了(兩個市場都可以被壟斷)。銀行派贈品,報紙送紙巾,這是銷售手法。我們不會要求可口可樂不賣廣告,節省成本減價回饋消費者。問題不是免費不免費,而是派教材對教育有甚麼影響。就老師來說,如果無心教學,派教材給他有何用?不如叫出版社折現還好。最好笑的是,如果沒有競爭的話,出版社便不會爭相提供教材,養懶了這些高薪老師。
教材問題,如果用經濟學解說,就是出版社向學校收回費用的交易成本太高,所以只好把成本計入學生書中(這是唯一可以收到錢的地方)。如果教材是必需的,總要有人付鈔。不能說出版社努力工作,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有一點我實在不明白,出版社如何運作,如何回收成本,與教育局有何關係?比如一家酒樓,一蚊雞是虧本的,但其他小菜提高一元抵銷,是否也要用吃者自付的原則?綑綁銷售是針對某些公司妨礙競爭的行為,而不是整個行業非妨礙競爭的正常商業行為。事實上,實施教材分拆後,版權費用要額外付(聽聞某些教師用書因為版權持有人開天殺價而把部分圖片位置留空),也增加了行政成本。這些錢是否也要出版社自行承擔?全港有多少學校,市場有多大,大家心裏有數。賺錢,能夠收回成本已經行運。
2. 因為家長付鈔,所以應有選書權:這只是純粹的消費心態。如果付鈔便有話事權的話,是否接受教育資助的人便沒有話事權?如果話事權跟付鈔有關,那麼,作為納稅大戶的富豪們,是否也能理直氣壯地享有特權?想問一下,我們有多少個「才高百斗」的陶傑可自詡勝過老師?一般來說,家長們是否更適合作為選書的人?如是,那不如家長自己教吧!
3. 出版行業是暴利行業:從來不是。如是,很多唯利是圖的富商早便參與。如是,編輯的薪酬便不會這麼低。編輯學歷要求比老師高,在大型出版社的工作,起薪點約12,000元左右。然而,一個大學成績普通的老師,起薪點便有22,000元。比如本人,一級榮譽兼碩士畢業,做了四年,人工仍然低於一位剛入職教師,還要被當成是奸商一份子。這個行業本身已經逐步萎縮,學生人數不斷減少,又不斷受政府干預。試問繼續發展下去,誰會願意加入?沒有好的教科書編輯參與,試問下一代的教育會變成怎樣?這個代價是否今天所「節省」的能換回來?
4. 電子書必然較「便宜」:這是錯誤的觀念。首先,電子產品也會折舊。一部平板電腦,三千元買回來,三年後可能已經過期,作業系統和其他軟件的更新(讓電腦公司牟利),可能未買電子書已經打了三十大板。然後,電子書不一定比較便宜。首先,書的成本中,最大的一部分是內容製作。以往是文字、圖片加印刷,現在是文字、圖片、動畫、影片、系統介面加24小時線上服務,一算之下,如何保證電子書成本較低?其次,電子書改變了學習模式。之前新聞訪問一名小五生也說,因為自己懶寫字,所以喜歡電子作業。電子教學就算刺激到學生的眼球,但是否能夠有效傳授知識?想問,學習模式改變為下一代所帶來的影響,為社會帶來的代價,又如何計算?政府當局有沒有仔細考慮過這個問題?再者,政府當局又有沒有考慮過電子學習對社會資源的消耗?耗用的電力、製造的電子廢物對社會有多大影響?另外,最近有很多成功的電子教學例子,價錢便宜是前言,但後語往往是政府大量補貼。
5. 競爭一定有進步:在產品同質及質量容易監察的情況,價格競爭可以是對社會有利的。但如果人們沒有判斷品質的能力(例如消委會的那位師奶),價格競爭可以是有害的。正如我可以給你低價的產品,但低價的原因很大可能是因為偷工減料(正如現在的加工麵大都加入木薯澱粉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