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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anuary 31, 2012

輕於鴻毛

  華裔海軍陸戰隊員廖梓源不堪同袍凌虐自殺一案,其中一名被告昨日在軍事法庭承認襲擊廖梓源,被判入獄30天和降軍階一級。此判決乃控辯雙方所達成的認罪協議,令人想起太史公的名句:「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敢於以身犯險參軍報國的廖梓源,將年少的生命留在伊拉克,可憐他的死卻如此被輕視。

  廖在部隊中屢遭同袍虐打,如果當時環境有讓廖申訴的可能,或廖相信襲擊他的人將會受到制裁的話,相信他一定不會選擇自盡。按常理,只會在看不見痛苦盡頭的絕望情況下,才會以最死來逃避痛苦。廖在極度的精神和肉體創傷中逝去,而襲擊他的兇手,卻僅受到三十天刑期的懲罰,並且還能保住軍籍。

  國防部將涉案的三名告上軍事法庭,一般都會認為軍方尚算能維持正義,讓施暴者得到處分。可是,昨日的裁決結果,無異於對廖的再一次傷害。被告雖不是直接殺害廖梓源,但廖亦是因他們而死。逼死一名士兵的軍人還能留在部隊,即是說軍方接受被告的行為只是輕輕的一道小錯誤。如果被告是小錯,亦即是說廖要分擔部份責任。而按被告在庭上自辯稱,他們襲擊廖梓源是因為他站崗時睡覺,陷戰友於危險之中,因而出於義憤才去教訓廖的。軍事法庭如此輕判,顯然是接受了被告的解說;否則便應該判以更嚴重的處分才是。

  廖梓源之死不應是輕於鴻毛,部隊內的種族歧視不能被所謂認罪協議所遮掩。為了不讓廖白白的犧牲,華裔社區應該發出響亮的聲音,藉廖梓逼令軍方正視其內部的種種歧視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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