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This Blog

Friday, November 19, 2010

逼 供

  這個面積不到一百平方哩,人口才廿三萬的小城市,發生了一宗罕見的姦殺案。一名男子回家發現妻子倒斃於血泊中,明顯曾被性侵犯。警員接報後到現場,發現門窗完好,於是認定是熟人所為。負責調查的探員向鄰居查問可發現什麼異樣沒有。一名女鄰居說,死者隔壁的男戶主(甲某)似乎經常打量著死者,很可能喜歡她。警方於是把甲某拘捕帶回警局。

  甲某最初否認與案件有關,但警員作出威逼利誘,說若坦白招供,將要求法官不判他死刑,否則後果自負。在沒有律師的陪同下,甲某被連續逼供十多小時,終於精神崩潰了,願意按警員的提示「招認」了犯案經過。

  幾天之後,警局收到死者驗屍報告,發現甲某的DNA與死者身上驗出的樣本不吻合。警員又將甲某提出來再審訊,要他供出同黨。已屈服於警員威嚇之下的甲某隨口說出一名同事(乙某)的名字,於是乙某又被捕了。警員用一樣的逼供手段疲勞審訊,逼得乙某也「招認」了。該姦殺案於是有了兩名被告。可是,乙某的DNA報告又與現場樣本又不符。警員重施故技,又逼乙某招出同謀者,如是者一而再,再而三、四、五、六、七,案件最終變成為輪姦案,七人同被拘控。  

  不過,雖然七人被捕落案,但七人的DNA竟然無一吻合案發現場樣本。就在此時,一名因另一案被捕的犯人(丙某)自我供認,說姦殺案是他一個人獨自幹的。警方發現這丙某確是作案人,因為DNA不會說謊,就是他。

  但這七名「疑犯」沒有因此而獲釋,警方和檢察官拒絕收回先前的指控,堅持起訴。警方提出了案情的最新版本,指丙某當日試圖犯案,但沒法進入公寓,在屋外遇到了素未謀面的死者鄰居甲某及他的六名朋友,發現原來他們也想強姦死者,於是八人一拍即合,由甲某打門取得死者信任引一眾入屋行兇。案件於是如期在法院開審,除自認罪的丙某被判有罪外,其餘在警局內被逼供「招認」另外的四人均被判有罪。被告們家屬喊冤,但地方領導拒絕干預,指證據確鑿。就這樣,四人被送進監獄,其中一人更是終身監禁。

  此冤案明顯是執法人員先濫刑逼供,後又隱瞞惡行而拒絕認錯,硬送四名無辜市民入獄。這等無法無天的事情會發生在什麼地方呢?不是中國,是美國的維珍尼亞州,四名被告至今仍未洗脫清白。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