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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rch 27, 2009

不算粗

不算粗

  香港立法會近日發生一場「髒話」風波,對峙三方分別是政府官員、泛民影子共主劉慧卿和激進的社民連議員,而關鍵詞是「X(廣東音po)街」。社民連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多次使用該詞,經政府官員投訴後,立會財委會主席卿姐呼籲議員發言不要使用粗言穢語。豈料社民連的長毛和陳偉業先後挑戰主席權威,照樣講過不停,兩人都均被主席逐離場。

  包括黃毓民在內的社民連議員,在立會經常用出位的語言和行為,前有向特首擲蕉事件,現在又興起「X街」事件。社民連投訴主席獨裁,限制議員發言權利。這場「髒話」風波表面上似乎是無聊,內裡意義卻不容忽視,也似曾相識。台灣立法院開會也經常手口足並用,紙張、飯盒、鞋、示威牌、咪高峰等物滿場飛、甚至有時會拳腳交加。香港立法會過去整體上以文鬥為主,長毛常有另類行為,也多是孤軍作戰。自黃毓民當選壯大了社民連在議會的力量後,此類台式議事行徑也引入到立法會內。

  廣東話「X街」一詞是否屬於應被禁止在議會上使用的「髒話」,不必請大學教授寫論文,尺度都在公眾的心裡。長毛指責主席禁用「X街」,是歧視低下階層。說實在,長毛此言才是真正的侮辱基層市民,「X街」不是他們的專用詞語,也並不代表他們。「X街」就是一個咒罵人橫死街頭的氣話,使用的人不分身分和學歷。

語言詞彙有粗鄙雅正之分,使用什麼詞彙顯示了一個人的品,粗與不粗,不單是用字,是人格。富貴有錢人家也可以滿口「髒話」,送貨苦力也不一定就天天問候人家娘親。立法會是理性論政議事的地方,如果真是不用「髒話」就沒法表達的話,問題不是出於議會規則,而是議員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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