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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ly 07, 2007

食飯權利

食飯權利

  最近看了一則關於印尼阿齊省新任省長的訪問,省長約夫(Irwandi Yusuf)於去年十二月當選,上任後把精力集中在阿齊省的經濟建設。主持訪問的西方媒體記者對此不大認同,一再提出阿齊省昔日受到印尼軍隊鎮壓的舊事,說人民還在等待向印尼政府討回公道。專訪的焦點圍繞在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食飯要緊,抑或人權更重要。
  
  食飯與人權兩者之間熟輕熟重,阿齊省省長應是最大資格回應的一人。他原是爭取阿齊獨立的游擊隊情報員,被印尼軍方拘捕後監禁在阿齊的警察監獄內兩年,其間受到酷到的拷問。他在同一警察局內接受記者訪問,被問及當年受虐情況,省長邊看文件邊帶笑地回答。記者很費解的問:你今日能笑著回答,是否因為你已經成省長呢?省長回答說:沒有什麼值得報復的,這(被虐待)是奮鬥的一部份,我不會放在心上。
  
  記者在報道中回顧阿齊人因為反抗印尼統治而受到虐殺逼害的個案,一些阿齊人期望新省長可以替他們討回公道。不過,從獨立運動走上省長職位的約夫卻有不同看法,他認為追究施暴者不是最急切的,經濟建設及社會穩定才是最重要。
  
  阿齊因為長期與政府軍的武裝衝突,地方建設凋零,人民生活條件極差。在二零零四年的海嘯,阿齊省是重災區,但也為阿齊帶來新生機。國際救援資金湧入,印尼政府在國際關注下與阿齊簽署了停火和平協議。省長約夫說:饑餓的人是不會正確思考的,有了穩定的社會及富足的生活,才有條件處理昔日的人權個案。
  
  約夫的觀點其實並不是違背人權原則,只是人權也有緩急先後的層次。過去有人權問題,但現今活著的人也有另一種人權需要照顧,就是能和平及有尊嚴生活的權利。食飯也是人權,其重要性不比選舉權低。一個不穩定又沒有經濟的社會,連談人權的條件恐怕也沒有。海地和伊拉克便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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