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This Blog

Monday, January 29, 2007

《長話短說》--魚也正名乎

魚也正名乎

  美國華人社區的食品不少是入口自中港台地區,每逢中港台出現問題食物產品,都會引起美西華人的關注。就如最近香港「肚瀉油魚」事件,也有讀者發現在華埠買到食了導致肚瀉的所謂「鱈魚」。在處理此則新聞的過程中,也勾起了另一個長期存在,相信也令不少消費者摸不著頭腦的正名問題。

  讀者投訴食了肚瀉的魚肉,在包裝上寫明是Escolar,與油魚(Oil fish)是同科類,且含有同一樣的油性,也是美國聯邦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勸告不應進口及販賣的有問題魚類,因已證明該魚的油性會導致嚴重肚瀉。

  可是,在店內凍櫃內的則標示此魚為「鱈魚」。據另一名華埠市場店東說,此魚應稱為「台灣鱈魚」。走進大型超市,會發現另有名為日本鱈魚和智利鱈魚的「鱈魚」。香港慣稱的鱈魚英文是Codfish,而美國超市的鱈魚則是See Bass。若依魚類百科書資料,這些魚的學名都不相同,特別是Codfish與Escolar並不是同一家族的,但在華人市場卻一律稱為「鱈魚」。這可能由於鱈魚味美受歡迎,而且是上價貨,所以稍為形似的魚種在市場都被冠以「鱈魚」美稱,對消費者是極不公平。

  又如一些餐館會把平價的鰂魚在餐牌標上(魚立)魚,也有餐館出售老鼠斑,但完全不同於香港酒樓帶斑點尖嘴的那種,且價錢便宜得多了。正是百花齊放,想怎麼叫就怎麼叫。又由於美國是以英文為準備,中文標上鱈魚,英文寫Escolar,消費者也拿他沒有辦法。

  有人認為這只是各處鄉村各處例,同一物有不同稱呼本來也沒有什麼可奇怪的。但倘若因錯誤標名而導致可能有健康問題,則業者可能要多注意道德責任了。美國是先進國家,但其實對於食品安全的檢測,並不如想像中嚴格。官方的基本態度是要出了重大事故,大吉利是說:要死了人,才可能會主動處理的。食品安全,責任主要還是落在百姓身上,業者要自律及消費者也只好多留神。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