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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建美國金融穩定法》有多穩定

《 重建美國金融穩定法》有多穩定   前年一場令美國民眾以至全世界都措手不及的金融海嘯,讓世人驚覺華爾街除了可以製造財富外,其殺傷力之驚人也是遠超過一般想像的。加強監管華爾街金融機構成為了絕對的政治正確。在醞釀一年多之後,金融改革法案迅速通過國會兩院,目前正等候兩院聯席會議的最後磨合。該法案正名是《 重建美國金融穩定法2010》,顧名思義,法案的目標是預防類似零八年金融海嘯重現,穩定美國金融體系,以達保障百姓的經濟利益。既然稱之為改革,重新建立秩序,當有新的理念及作為,那即將出爐及送交總統簽署的法案,到底具備什麼功能呢?   法案有幾個主要內容,首先是設立機制針對規模特大的金融機構,一旦他們出現嚴重財務危機,讓政府可以更容易提前將之接管,好作善後。第二大部份是將目前不受監管的違約調期合約(Derivatives)的交易規範化,這類金融衍生產品是導致多間華爾街大行倒閉的主因。此外,法案又將在聯邦儲備局內設立一個全新的機構,監管全美大小涉及金融及信貸的公司,為消費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其他條文還包括監管信用評級公司和小股東權益等等。兩院的法案文本厚達3000頁。   這套金融改革法基本上是民主黨和總統奧巴馬的項目,法案的道德精神為了是保障國家財政以及人民經濟生活的穩定,對財雄勢大的華爾街說不。奧巴馬自上任後不止一次的向華爾街放狠話,國會開始辯論金融改革法,高盛便遭到證監會民事起訴。繼眾議院在去年底通過金改法後,參議院在本月初也意外神速地闖關成功,這種種行動予人的感覺是這回政府要對華爾街真的動刀子了。   不過,在法案進入最後立法程序後,《紐約時報》訪問一些銀行家,發現他們對於即將架在他們頭的「一把刀」(金改法案),反應竟然是正面,說有如放下心頭大石般。據受訪銀行家的說法,金改法並不沒改動華爾街的基本運作模式,將直接損害到銀行利潤的「違約調期合約透明化」新條文,也很有可能在兩院聯席會議上被進一步削弱。至於在聯儲局內設立保障消費者的監管部門,本來就與大行的關係不是最直接。在接受了非改不可以前提下,看來華爾街認為他們的核心利益已經受到照顧。   金改不是衝著華爾街而來的嗎?總統在參院通過相關法案後發表聲明,說已經成功擊退了華爾街說客。既然說客全軍盡墨,華爾街又怎會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呢?還有原來執意阻撓辯論的共和黨,忽然間卻全部安靜下來,當中有些環節似乎不對勁。   圍繞金改案...

傳媒怎啦?

傳媒怎啦?   台灣立法院院長王金平開腔力挺郭銘,發言的態勢有如代總統般。王說:「郭董的困難就是國家的困難」,又說:「這12件自殺案件因為媒體不斷的渲染,確實產生了自殺的傳染效應………透過媒體廣泛報道,加強自殺傳染效應,這是很嚴重的。」到底郭台銘的私人生意問題是否就是等於國政大事,連立法院長都認同了,便不必再疑問;只是有沒有「自殺傳染效應」,十分值得斟酌。   香港的鳳凰衛視一名記者,以及筆者身邊的一些傳媒朋友,都提出「傳媒導致富士康員工自殺案連發」的論調。鳳凰衛視罕有地在電視觀眾前直接否定自己記者的說法,值班總編輯在節目中直指傳媒傳染說「荒謬」。某些重大社會異常行為,如兇殺或自殺等,會在一時間重複出現,表面上確是存在有「抄襲」的成份。但這並不能將之簡單化為傳媒引導。以富士康為例,自殺的員工都採取了類似的手段,都是經過媒體的報道,但媒體報道是令他們走上絕路的原因嗎?   當然不是,看到富士康員工自殺新聞的觀眾多不勝數,如果單單因為傳媒便會引導自殺,為何都是富士康的員工呢?如果有所謂的感染效應,則先要有共鳴點,有類似的感覺或經驗。亦即是說他們都有自尋短見的基本客觀和主觀因素,最後的引爆點由於死者了了,沒法有定論。怪罪傳媒是極其荒謬的,只顯露說話者要借故掩飾。   王金平是立法院院長,理應維護民主典範,新聞自由何時變成為政客的工具。很明顯新聞記者在兩岸好些政客心裡,都是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宣傳工具。傳中國官方要求大陸媒體減少報道富士康,想王院長可替好友額手稱慶吧了!

終結「富士康」

終結「富士康」   富士康員工密集跳樓事件,已成為國際新聞,評論議論如雪片之多,有的冷酷無情,有的感慨萬千。如果問富士康員工跳樓到底有什麼意義,應該是他們以鮮血告訴世人:中國的血汗工場時代必須終結。   郭台銘否認富士康是血汗工場,2006年一位上海記者在報道中形容富士康是血汗工廠,結果被郭台銘起訴,向記者本人索償天價三千萬元。在威嚇記者完畢後,郭象徵式的只要求一元賠償。與此同時,富士康的多個廠區便陸續發生有員工跳樓事件,直至連日新聞頭條的12連跳。不論是2006年或是今天,郭仍是否認富士康是血汗工場,為他說話的媒體名嘴也點出,富士康提供免費食宿,又符合最大陸的最低工資法,廠區又有健身房和泳池,怎能說是血汗工場。   如果有食有住有工薪便不是血汗工場,那定義也太模糊和太低了。富士康事件最凸出的問題就是「不尊重生命」。公道的說,這也並不是富士康的獨家問題。郭台銘於1988年到中國設廠,與中國的改革開放一起成長,成就了今天他的台灣首富地位,中國的經濟也以倍數的增長。但不論是郭或是中國今天的經濟成就,都是靠廉價勞工的貢獻得來的。   什麼是廉價勞工,單是便宜工資是不夠的,為了在勞動成本上爭取最大的利潤,壓低工資的同時,還要把每一個勞動力的能量發揮到極限,壓榨勞工作為成本控制要素,這也是中國勞動力密集型經濟的典型運作模式。富士康是全世界最大的電子代工廠,成為問題原爆點並不意外。   而這一爆,富士康也好,本田也好,都響亮地告訴廠家,社會環境不一樣了,生活水平也不一樣,持續脫離正常人能接受的工作條件和環境,再不為工人階級接受了。中國政府在廣東推行「騰籠換鳥」經濟轉型政策,正是要廣東走出新路,而富士康事件相信在這方面會是一股推動力量。

轉發網上歌曲--血淚富士康

一升一降

一升一降   《美國今日》報根據聯邦政府的數據,分析國人在今年第一季度的收入狀況,發現「一升一降」情況。升者,是指個人收入中來自政府福利的部份,由原來的14.2%上升至17.9%;降者,是收入中的薪酬部份,從44.6%降至 41.9%。   若按以上報道一對數字說明,國人更依賴政府福利補助,從打工所得卻減少了。亦即是說百姓的生活日漸艱難,謀生能力下降,對政府救濟的需求增加。不過,本周一才公佈的全國經濟學家調查報告,專家們都看好今年經濟,表示會有穩定的復蘇,並樂觀預料失業率將會下降至9%以下。   專家看好經濟復蘇,但民眾自行解決生活所需的能力卻下降,這表面上南轅北轍的報告,是在說同一個國家的情況嗎?   唱好的專家所持其中一個觀點是看到國內消費持回升,反映民眾有信心經濟衰退已經離他們而去。但《哈芬頓新聞網》評論文章引述聯邦勞工部的數據,消費上升的動力並不是來自普通的中產階級,實質上消費總額的四成是來自最高收入的兩成國民。原來,支撐消費上升的是高收入群,進一步反映了在經濟衰退中貧富懸殊加劇。   在失業率方面,160萬名的應屆畢業生將要面臨嚴峻的考驗,目前年青人失業率高達20%,是勞工部自1948年開始追蹤青年失業率以來最高的。至於在職的人士,慶幸仍然有工作之餘,大多要接受更低的薪水和被削減福利。評論文章引述了一名任職市場營銷總監的金句:「我的老板沒有取消我的工作職位,只是取消了我的薪水。」公司改聘他為合約員工,沒有任何福利,報酬也大幅下降。

怎麼又跳了

怎麼又跳了   在深圳的台資企業富士康25日發生了第十一宗員工在廠房園區跳樓死亡事件,最新一宗死者年僅十九歲,入職才一個多月。死了十一個人,當地政府也派員前往「關注」了,但公眾對於這連串的悲劇還是像霧裡看花般。   富士康是台灣首富郭台銘創辦的企業,一而再的發生員工跳樓案,外間議論紛紛,有評論指富士康以軍營式作風管理,員工集體生活單調枯燥。蘋果電腦的手機和mp3產品帶給人們快樂與便利,富士康承接了大量的蘋果訂單。如果這些令消費者雀躍的產品,是由一群悶悶不樂的工人所生產的,不是很諷刺嗎?   郭台銘曾表示富士康不是血汗工廠。在公司的官方網站上標示著富士康的企業管理價值觀是:「愛心、信心、決心」,在一間以愛心先行的企業,發生連環血案,確是令人摸不著頭腦。      人到了要自尋短見的地步,相信都會其自身的原因;但當這些事件都發生在同一個群體內,則除了個人因素外,群體外因也不容忽視。中國政府部門在跳樓案多發後才高調的介入,動作顯然是慢了一些。對於社會服務,中國仍在起步階段,社工人數和服務觀念都跟不上社會的發展。但除此之外,希望當地官員不要因企業的背景而影響官方的處理手段。      中國在成為世界工廠之後,特大規模的廠房遍佈廣東珠三角,員工大都是來自外地,工作和起居生活都與工廠綑綁在一起。這種模式對個人身心健康本來就是一大考驗,企業在計算生產成本效益的同時,必須對員工這種異於常人的生活環?加予照料,政府亦應該立法監管。已經十一跳了,還能說是個案嗎?

少數勝

少數勝   港產片《十月圍城》第一幕戲是張學友在解說甚麼是民主,對白是這樣的:「民主這個詞其實源於希臘(demos),就是人民的意思,從字面看,就是人民統治。就是按照平等,少數服從多數這個原則,共同管理國家事務。」如果「民主」的原則真是如電影中說的少數服從多數這麼簡單,三藩市日落區的大麻店便不會被批准開業了。    加州法例容許重病者可服用大麻,由於不是處方藥,不能在普通藥房發售,於是便有大麻分銷店的出現。三藩市已有超過廿間大麻店,最新一家選擇了在日落區開張,受到當地居民的強烈反對。負責審批大麻店執照的市規劃委員會,通宵達旦地聽取了公眾發言之後,以五對一票通過申請,儘管出席發言的民眾絕大多數持反對意見。一名投了贊成票的委員說,不是人多反對就表示要否決的,這不是少數服從多數,如果是這麼簡單,就必要我們委員了。   另一位出席發言支持大麻店的男子說,美國憲法是保護少數的,當佔有絕對優勢的大多數對抗的少數群體之時,政府必須保護這少數的民權。他續說:在大麻店事件上,支持開店者是極少數,所以應該受到保護,亦即是委員會應通過申請。委員會明顯是認同了該名男子的說法,指反對人數雖多,但理據重複。   不過,委員會通過准開大麻店的程序卻又沒有依少數勝的原則,因為只有一名委員反對,按先前委員的邏輯,應該一票的勝出才是。那麼,甚麼時候是多數勝,甚麼時候少數贏呢?   有謂,美國尊重個人權利。委員會表決或一般選舉時須多數票勝,但社區事務卻又多數人說了不能算數,要照顧少數的利益,大眾的感受反而變得不重要。在多數和少數的應用上如何抉擇,要看掌握公權力的極少人的個人意向。所以,少數服從多數絕對不是「民主」的金科玉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