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上自我紹為「中國當代知名歷史學家」的雷頤昨日發了一條火熱雷人微博,在筆者寫本文時,該則微博已被轉載25456次,留言評論 7363條。該雷人微博如下:
【太可怕】刑訴法修正案規定以下四種情況可將人拘留而不通知家屬:一,無法通知,二,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三,恐怖活動犯罪等嚴重犯罪,四,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如果通過,意味公安機關可任意抓人而不必通知家屬。尤其第四點,幾乎任何案件都可以說如果通知家屬“有礙偵察”!每個人都無保障。
中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說明在中國人大網公布,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雷頤上述微博指責新修正案擴大警權,反令民眾更無保障。經雷某此一說,網上即時瘋狂轉載,數千評論中大多支持雷的觀點,狠批修法侵害人權。不過,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法天則發微博詳細舉證反駁,指出雷錯解新法,修正案是更細緻列明通知被拘留者家屬的原則,改正現行法例較模糊的部份。並且根本沒有所謂第四項,「有礙偵查」一句是前一句的補充而已。吳的反駁至截稿時有1461 人轉傳,673人留言,與帶誤導性質的「雷博」相差甚遠。
有網民感慨地說,不實但具煽動性的微博被瘋傳,法學教授認真釋法卻相對被冷落。現今中國所謂「網絡民意」存在嚴重非理性現象,謠言四處飛,辟謠卻乏人問津。這到底是何故呢?網絡上有一批反對派,只要與中國政府有關的他們都反,並且是不問內容和事實的反。危言多聳聽,有理無理也反一通,便成為這類人士出位和「自我英雄化」的最廉價手段。
暫且不說雷曲解了修正案原文原義,修正案中條文眾多,針對「通知家屬」造文章其實並不是什麼聰明選擇。因為在被公認司法健全與法制民主的美國,按一般刑事拘留程序,被告有權請律師,警方也必須在一定時間內要公開提告等,但警方並「沒有責任」通知被捕人家屬。而在911後通過的美國愛國法,更授權當局對被認為涉恐的嫌疑人,可以秘密拘捕,被捕者不能請律師,並可無限期被拘留及不提告。與之相比,反而顯得中國刑法更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