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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特朗普宣佈將增兵阿富汗,並聲稱會帶領美軍贏得光榮勝利。為什麼又是阿富汗?特朗普口中的所謂「勝利」的含意是什麼?或者說,有意義嗎?美國軍人還要在阿富汗流多少血呢?
從小布殊總統出兵入侵阿富汗起,至今已經足足十六個年頭,當年的嬰兒今天已可以申領駕照了。可是,經歷三任總統,十六年後,白宮主人卻告訴國民還要繼續增兵至阿富汗,這場仗就這麼沒完沒了嗎?阿富汗這本來就窮得不堪的國家,在美軍炮火洗禮十餘年後,還剩下什麼美軍戰勝不了的呢?號稱世界上最強大最先進的軍隊,怎麼就走不出這些貧瘠的山頭?
當年小布殊在九一一後以阿富汗包庇恐襲首嫌本拉登為由,出兵一舉佔領了阿國全境;找不到拉登,卻換來無止境的游擊戰。阿國戰事未了,小布殊又調兵指向伊拉克。如是這般兩大戰場的爛攤子在八年後便丟給了奧巴馬。
自聲反戰又領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奧巴馬,為了表示自己與小布殊之別,指反恐主戰場應在阿富汗,於是把在伊拉克的美軍又調到阿富汗去。增兵的結果是導致大量美軍的傷亡。八年又這般過去了,白宮政黨兩度輪替,阿富汗的美軍不但歸國無望,新總統還趾高氣昂的宣佈又要增兵到當地。名義都是反恐,但到底美軍為誰為何而戰呢?抑或是文人總統都要借動兵來顯威風,在這個遠到連大部份美國都說不清在哪裡的地方打仗,政治風險和成本可能是最低的。「一將功成萬骨枯」,能不信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