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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ugust 02, 2011

政府要負責

  日前在福建石獅市發生了這樣一件事。當地一對輕度智障的孫姓雙胞胎姐妹於五年前被熟人拐走了,五年後警方在廣東將姐妹兩人救出。可是,當警方安排孫氏夫婦前來認領親女時,做母親的見到女兒後情緒失控,伏在案上號啕大哭,並沒有上前和女兒對話。做父親的沉默一會後,拍桌子站起來說,在警方不給一個說法之前是不會認領姐妹花的。孫父指責警方延誤破案,造成他們一家人的痛苦,要求警方作出精神痛苦賠償和青春損失賠償。天下間竟然有如孫氏的父母,引來不少圍觀的網民撻伐,但也有支持者,指責警方辦案不力,要負上全責。

  從媒體的相關報道看來,孫氏夫婦並非存心遺棄弱智親女,在女兒被拐後,他們除了報案外,還積極訪尋。當一雙女兒平安回來時,為何又不能接納呢?其中一個主因是小女兒現時懷有八個月身孕,經手人便是拐帶嫌犯。孫父離開警察局後對記者說,必須要把孩子打掉才說。

  未成年雙胞胎被拐作人妻,五年後回家時已有身孕,對孫家來說確是一宗悲劇。孫氏夫婦一時間不能接受事實,也可說是人性的一種自然反應。但情緒歸情緒,個人以至社會的集體行為總要以理性為規犯。親生女兒無辜遭遇歹徒殘害,責任究竟應由誰來負責呢?有網民認為最初是孫父所託非人,把女兒交由生了歪心的朋友當車衣學徒,所以孫父本身也要負上部份責任。孫父則怪政府,要政府賠償。

  警察和治安部門有否失職導致孫氏姐妹受到不必要的傷害,也許要獨立調查後才有最精確的定論,但至少從表面資料看來,這指責很難成立。因為對於一宗人口失縱案,案發地警方堅持了五年不放棄調查,還依線索南下都廣東成功抓捕了歹徒,救回被拐人,這樣的警察還不夠努力,真的不知應作何解釋好了。綜合已發表的報道可見,孫氏夫婦因不能接受女兒目前的狀況,而遷怒於政府。這種個人出了什麼事都要政府負責的想法,在中國網絡上頗流行的。政府不錯是為人民服務,但期待政府能處理或解決每一個人所有的問題或不幸,也許並不實際,也不一定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