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傳媒 (一)
陳水扁全家涉及多宗弊案,貪污金額可能超過十億元台幣為單位。扁女婿涉內線交易已被定罪,扁太、兒子、媳婦和扁本人都是貪瀆案被告。可是,扁卻能把刑事案轉化為一場政治鬥爭,還得到不少民眾的前呼後擁,已退黨的陳扁水,風頭和人氣反勝現任黨主席,真的匪夷所思。從中可以讓人們反思社會的三大元素──民主、法治與傳媒。
民主的價值絕非簡只是眾人參與,因為作為一個政治體制(管理公共事務的機制),有效管理,維護和平衡眾人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如A制度能保障群體內的所有個體都能參與議事權,但卻沒法維護效益,並且導致群體整體受到傷害,則A制度仍不能說是一套理想的制度。把民主簡化為「普世價值」的論者,是抽象思考問題,沒有以實證檢驗民主普選制的推行成效。
試以台灣為例,當然也不止於台灣,美國亦然。李登輝推行全民普選總統,被稱為台灣民主之父。全民得到了選舉總統的權利後,台灣的政治因而變得更清明嗎?社會變得更富裕,人民生活更快樂嗎?這就是形式與效益的不協調。有一種慣常的說法是民主選舉讓人民有機會把做得不好的政客選下台,這說法準確,但沒有意義。倘若能換人就是民主政制的最大優點,它只不過是一個無盡的「嘗試與失敗」環循。因為,政治體制是治理眾人之事的制度,如這個制度本身不提供任何質量保證,只容許定期退貨,風險頗真的不少。民主普選只不過是一個決定公職人員的方式,絕對不能視作為政治體制的全部,甚至更不是核心,必須要有配套。
陳水扁及家貪污洗錢證據天天都有更新,也越來越有說服力,但只見支持扁的聲音卻同樣在壯大。今年三月台灣近六成民眾選了國民黨的馬英九當總統,輿論分析是因為扁政府政績差,弊案又多,所以選民支持又一次的政黨輪替。這完全符合民主政治的精神。可是,新政府上任僅數月,扁家弊案如雪球般滾大之時,卅萬人上街抗議馬政府無能,挺扁之聲不絕於耳,一時間,馬政府成了弱勢,支持度不足百分之廿五。
扁罪證曝光,人氣上升;馬高票當選,支持度急降。這正說明了僅提供人民有選擇權,是不足以產生一個好政府的。把治理公務轉化成與個人對政客的喜好掛勾,是感情綑綁了理性,事實證明有些人會甘於支持一個爛政客,對政府的評價也絕對是主觀因素先行。
可見,民主既不能保證選出優秀的領袖或有效益的政府,反而會被政客利用作為護身符。民進黨在十月廿五日發動的反黑嗆馬大遊行,原本應是蔡英文作為新主席顯身手的場合,卻被把民進黨罵得一錢不值的扁當了主角。廿卅萬嗆馬群眾不見得全都挺扁,但遊行所製造出來的效應卻是如此。
清人黃遵憲在美目睹總統選舉過程,甚不欣賞,下了這樣的結論:「至公反成私,大利亦生弊」。有了普選的形式,絕不等於民主工程的完成。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