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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pril 27, 2015

怒火街頭


  巴爾的摩街頭因為種裔+警民雙重矛盾而發生暴力衝突,市長宣佈全城入夜實施戒嚴,並向州長要求派遣國民警衛軍進城協助維持治安。近年來全美各地多處發生警員與非裔疑犯的致命事故,引發一次又一次的街頭暴亂。從中我們又能反思到什麼呢?

  先不追究個案中的對與錯,從社會運作整體著手。警民或是官民發生重大矛盾是不能完全防止的,只是健全或民主的社會裡,這種矛盾應該有廣闊、有序和有效的方式去處理。不單是投訴有門,更是投訴得到有公信力的處理。從傑弗遜到巴爾的摩,一宗又一宗警民矛盾,演變成為全城暴動,連國民警衛軍也介入了。這便說明地方上並沒有正常處理這類矛盾的有效機制。

  不過,以巴爾的摩為例,市長是非裔,又是民選的,為什麼非裔民眾仍然不能平靜地等待政府的調查報告呢?難道還不相信非裔的市長嗎?情況可能有兩種,一是這位非裔市長可能就只是膚色是非裔,施政上並沒有取得非裔社區的信任。第二種可能是市長自己說的,暴徒並不是追求公義的示威者,他們上街目的只在破壞。


  在漂亮偉大的口號之下,不一定都是光明磊落的作為。所謂公義民憤很多時只是暴徒逞凶的借口。巴爾的摩如是,香港也如是。周末有暴民包圍香港旺角警署,破壞街道公物,拍打路過計程車,這些犯法行為都包裝在爭取民主的口號之下。與其說香港缺乏民主,不如先重視有效的管治,而有效管治必先重法治,特區政府再不能姑息養奸,警局被圍已不止一次,亦不應再有下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