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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ly 24, 2015

犯法不是權利


    台灣一批學生以反對微調新課程網要為由,包圍及衝進教育部辦公室,遭到警方拘捕。綠營政客群起高聲要求政府不要提告,有的甚至說給學生有犯錯的權利。對不起,「學生」二字不是免責金牌,犯法也不是任何人的權利。

  香港和台灣的政客可謂一家親,同樣喜歡利用無知自大自我的學生替他們做爛頭卒,除了長期灌輸歪理之外,在動員衝鋒時總愛向這些年青革命兵保證「造反有理,犯法無罪」。於是一批又一批被洗腦的青年學生,主觀上認定任何衝擊行為都是合理合法的;一旦被警方制止或拘捕,則是等同遭到政治逼害,是光榮的。就算真的被起訴,也會有政黨出面保護,到最後什麼事也沒有。

  在這種「我是學生,有權犯法」的歪理橫行的今天港台,雖然或許可以為政客謀得個人一時的政治利益,但所破壞的卻是賴以維護社會安定的法治精神;嚴價值觀被重扭曲,恐要犧牲一兩代人,才能恢復正常健康的心態。

  港台反中政客和他們的青年軍不是經常以大陸的文革說事嗎?可是他們一面批共產黨發動文革,而自己卻在瘋狂翻版文革。在某程度上,這批港台文革政客比昔日的毛澤東更不可以原諒,因為你們是有前車之鑑的,但卻又為了種種私利而不惜摧毀無知青的一生,真的可惡之極。


  都說兒童在美國成長更快樂,原因呢?因為美國教育只強調愛國,黨派政治不會如港台般有組織地引進校園。美國年青人可以對政治不聞不問,專心過自己的生活。那有如香港這般變態,高考放榜,港媒竟然追訪學生的政治立場,逼學生作出政治表態。一個不問是非,只管政治立場的社會,就是我們能留給下一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