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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October 14, 2014

談談暴力


  佔中進入第三周,警方開始逐步強勢清場,從政客和個別學生領袖的態度,警方要還市民正常的社會秩序,恐仍有一番的惡鬥。這場自回歸以來最嚴動的政治事件,離蓋棺階段還遠,但已經刷新了不少詞義的解釋,比如「暴力」。

  從佔中啟動首天,至昨日警員驅趕突襲龍華道的示威者,佔中人士一直在指責警員濫用暴力,而媒體也聚焦重複這些指控,彷彿在面對時而萬計,時而上百成千的示威者之時,使用武力的只有警員。但只要有看過現場市民自拍的視頻,而不是電視台有選擇性的片段,會發現肢體衝突的發生絕對不是那麼片面的。

  暫且不說反起骨架的兩傘、削尖的竹枝、鐵釘之類,就只談「舉手」。高舉雙手是這次佔中示威者的典型標準動作,設計此示威動作的用意是要在傳媒及公眾面前顯示佔中者是和平分子。不過,從現場視頻所見,有的示威者舉手站立,身體沒有其他動作,確是和平。可是,更多是一邊舉手,一邊以身體壓向不同政見人士或警員,有的還一面罵粗口。有的時而會放下手推撞對方或警方鐵馬,待對手或警員還擊時便舉手以示無辜。這些肢體動作本身就是挑釁性質,如果是數十人同時如此,被針對者感受到威脅的程度絕對是暴力性的。所以,舉手不等於沒威脅性,舉手在一些情況下也是暴力。

  就以最新近在龍華道的佔領與清場事件,視頻所見一大批示威者衝開鐵馬,有的高舉已打的雨傘,有的高舉雙手。沒錯,手是高舉了,但卻大聲叫喊,狂奔衝向警員的防線。


  和平示威,和平表達訴求,自能得到市民的包容甚至認同,但假意和平,挑釁為實,以衝擊警員為目的行為,就算雙手舉得多高,也難以服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