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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October 29, 2008

民主法治傳媒(四)

民主法治傳媒(四)

  續談傳媒與政治。民主政制的完善,必須要有一群掌握充份正確資訊及理性的民眾,而傳媒的角色和責任是保障民眾得到正確無偏見的資訊。一旦傳媒作為資訊流通的管道不暢通,或是傳送了大量有偏見或不實的消息,則民眾作出理性判斷的環境便受到干預或污染。

  對於政治人物或政治事件的認識,大部份民眾都是透過傳媒,只有很少一部份人能有第一身的經歷。傳媒包括了傳統的報刊或電視/電台,也包括互聯網上流通的各式資訊。雖然因為傳播科技的更新,資訊量大增,但並不等於消息便靈通了。量多弊於雜亂,真真假假未及分辨便已散播千里。互聯網提供了空前龐大的資訊庫,但同時也大大降低了資訊的價值。至於傳統媒體,資訊提供者是專業新聞從業員,經過他們的過濾及處理,資訊的價值比互聯網在理論上要高。但由於越來越多人離開傳統媒體而轉為只依賴互聯網,博客或私人資訊交流網站的佔有率已後來居上。

  非專業的資訊網頁受歡迎,除表示了人們對傳統媒體的厭倦外,還有就是非專業的信息一般以評論式為主,含有強烈的竟見,更富吸引力。時下流行一種說法,因為傳播科技的發達,獨家新聞已極度難求,但觀點和評論卻可以獨家。於是傳統媒體為了從網絡競爭,也轉變了報道事實的傳統新聞方式,改為加入大量的分析和評論。這本來也是無可厚非的,可以幫助讀者分析不同觀點。但當評論和意見如海嘯般沖至,導致公共資訊在事實和評論兩方面出現了嚴重的失衡。意見和評論充斥,基本事實卻缺乏且不受重視,因而形成沒有事實根據也可以口若懸河地評論一番,甚至把意見變成為事實。其結果就是公眾未對事物或人物有充份認識之前,便有了意見判斷,這對民主政治造成極大的傷害。
(待續)

   

民主法治傳媒(三)

民主法治傳媒(三)

  在過去,新聞媒體被讚譽為第四權,擔負有為民監督政府的神聖及超然身份。現在,世界性的傳媒素質下滑,除了損傷了自身的經營空間外,也直接的危害民主政制的有效運作和延續。

  新聞媒體事業的本質是把社會上發生的方方面面事情,經過查證後藉傳播工具,或報刊或電子形式,發布給公眾。由於是廣泛發布,具有影響和製造社會輿情的實質作用。於公眾而言,傳媒也是他們知悉社會和政府事務的渠道。人們對社會以至世界的認知,除了透過親身的經驗外,通過媒體來接觸外界所佔的比重更大。因此,媒體負有如此重大的社會責任,對其道德要求也是極其嚴肅的。傳媒最重要和最根本的道德價值是「真」,一旦失真,媒體便不再是保障知情權和促進社會發展的工具,其惡劣者甚至會產生負面影響。

  因此,過去記者的地位相當受到尊重,新聞報道都被假定為「事實報告」,具有不容易被挑戰的權威。要維護新聞報道的真實性,前線記者和後期編輯都必須秉持追求事實,客觀公正的操守,不能感情用事,或在報道中滲入自己的觀點。人非草木,誰不受自己的思想和識知所影響,但新聞工作者的難能可貴之處,就正是他能夠摒棄個人的好惡或思維,以科學調查手法所得的事實材料作為報道內容的實體。新聞工作對事實的追求沒有妥協的餘地,但對於選材卻有絕對的自主權。

  可是,由於傳播媒體的商業性質、資訊娛樂化,以及媒體之間的商業競爭,導致追究事實不再成為媒體經營者的首要任務,追求讀者觀眾和客戶的反響,以增加經營利潤成為主導。簡單而言,「嘩眾」成為越來越多媒體的第一道戒律,嚴肅的新聞報道逐漸成為非主流,追求事實與維護公眾就重要事件的知情權已不再是媒體業者的目標。在這種媒體生態的轉變下,政治與媒體之間關係又發生了妙微的變化,在發達的資訊科技催化下,這種變化更加複雜和急促。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