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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September 14, 2010

自由與飯碗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日前公開指責警方「箝制新聞自由」。以記協主席身份,批評握有執法權力的警察部門箝制新聞自由,這是多麼嚴重的指控。記者是維護和實踐新聞自由的前鋒,一旦政府部門以行政手段阻止媒體自由採訪,即意味著政府抗拒公眾監督,進而危及社會公眾的利益。那麼,警方到底做了那些令港記協如斯高調抗議呢?

  麥主席所指的是警方更換了警隊內部通訊設備後,突發記者不能再靠截聽警隊通訊而得到突發事故消息。記協指警方最初承諾會主動發佈突發消息,但實際上消息數量甚少。記協要求警方實時發佈突發消息,並認為傳媒不應在警方篩選下才獲突發事故資訊。所謂「突發新聞」一般是指交通意外和罪案之類,即時需要警員、消防與救護員處理的事故。 
  
  香港好些媒體長久以來將突發新聞作為主新聞,不但慣常佔據頭版位置,並且投入大量篇幅和資源,把撞車、兇案、搶劫、掃黃掃黑等一類新聞題材做得有聲有色,爭奪讀者和觀眾的眼球。這與美國媒體的傳統做法大相逕庭,美國媒體一般更重視社會及政治新聞,除非是特別重大和惡意的意外或罪案,否則選用的機會極微。因此,美國報章或電視新聞甚少找到如港聞式的「突發新聞」,而美國警隊更不會主動發佈突發消息,每日罪案報告內容大都是昨日或更早前的事故。如警方在事發後即時組織對發佈消息,必然是一年也不有幾回的重大事故。
 
  麥主席之所以把捍衛突發新聞上升至反箝制新聞自由層次,原來是因為有一間報館最近裁減了多名突發記者,為保同行飯碗,主席於是親自出馬向警隊開炮。香港報章引述麥主席的原話:「呢件事牽涉新聞自由,我都唔想扯到記者飯碗上,但係確實搞到有人被炒,真係好無辜。如果警方冇封鎖突發新聞,佢哋就唔使走」。 有關報館則澄清裁員是因為報社新政策要求突發記者需要寫稿,而不像從前只是口頭報料,因而辭退不合適的員工。

  原來如此!傳統作業模式的突發新聞記者面對工種需求的轉變,記協不是思索新聞業的整體發展方向,而是擺出一副大義凜然的模樣,即時把罪名歸到警方身上。香港的「新聞自由」義意,就是如此這般嗎?

轉博文:如何判斷 香港記者協會 的言論是否可信 ?

因為有報社裁撤突發新聞記者,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即發表聲明,指責香港警察沒有發放足夠的突發新聞信息,是箝制新聞自由,要求警方在突發事故發生廿分鐘內向媒體發出詳盡通知。

港記協的這番邏輯很是奇怪,為保同行飯碗而責警方限制言論自由,如此上綱上線的做法,是媒體人應有的態度嗎?以下一文有很好的分析:

http://hongkongfirst.blogspot.com/2010/09/blog-post_13.html

何必用古人

劉德華在訪問中說曾擔心新戲《狄仁傑》中有些不符史實的地方,但徐克告訴他不是拍歷史片,沒關係。電影是創作,確是不必視如教科書,但倘若連基本事實都不依,何必假借古人呢?乾脆全虛構便是,一樣可以拍出有觀賞性的好電影,《阿凡達》便是一例。借古人,等於同時借其所屬的時代背景,用意是豐富電影的可觀程度,加強吸引力。但又要硬說不是歷史片,不必計較史實,豈不是取巧嗎?

武則天六十七才當皇帝,由靚靚劉嘉玲來演,太離譜了吧,還不如大陸電視劇《神探狄仁傑》的武則天飾演者呂中。又武則天登基當年,狄仁傑應有六十,比武少七歲。不合理的人物安排,只會完成打碎了欣賞和想像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