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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ugust 15, 2014

拒英有罪


   香港律師會會長林新強因親中言論獲罪,遭到會內不同政見律師成功發動不信任動議,正面臨被逼辭職的壓力。到底林新強說了些什麼導致部份會員圍攻呢?媒體上最多引述的是他在香港電台接受訪問時說:「要求法官愛國沒有問題,愛國是公民責任。」又說:「我覺得共產黨很偉大,因為它將我們的國家帶領到一個新紀元,我很欣賞他們。」反對林新強的律師則要求林收回此番言論,並要求律師會發表聲明捍衛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

  不同政見交鋒本來是自由社會的常態,而因言獲罪與言論自由本應勢不兩立的,但在香港的畸形政治氣氛下,這兩者竟然可以同體。封殺了林新強的愛國言論,荒謬地成為了泛民捍衛言論自由的戰利品。

  在翻閱林新強相關的資料時,還有更荒謬之事。今年五月初,林新強在記者會上發表對政制發展的立場,亞視英文台記者問林對於特首候選人必需愛國愛港的看法,林以英語回答說:「我剛才已經用廣東話回答了這問題。」記者繼續要求林用英語再說一片,林回答:「我已經提供了答案,你可以把它翻譯成英文。」

  就上述回應,林新強遭到亞視英文台兩名(一位亞裔臉孔,另一為白人)女主播在新聞節目上公開批評。亞裔主播先說律師會今天發表了對政改的計劃書,但因為記者會上被訪者的態度,我們沒法作出報道。白人主播接著說:我們想藉以此證明,在這個所謂世界城市的香港,用英文採訪新聞是如何困難。

  亞視主播以傲慢的方式批評被訪者不說英語,此動作本身極其不專業和可笑。一個英語頻度在絕大多數人口是說廣東話的地方採訪,竟然因為被訪者不說英言便聲稱沒法報道,這顯然是借題發揮,惡意攻擊被訪者。誰說面對說英語的記者就必須說英語,相反為什麼就不能翻譯;倘記者聽不懂,是被訪者責任還是記者的責任呢?


  筆者唸中學時,校內除中文中史科使用中文外,其餘均以英語授課。在課堂內被要求說英語還不止,課餘到教員室找老師也要用英語。筆者當時便意識到,這就是殖民地教育。但不說英語在回歸後的香港仍然是媒體可公開指責的罪行,這不是荒天下之大謬嗎?抑或在一些人心裡香港仍然是英國的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