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聯合國173議案的名義下,西方聯軍向利比亞政府軍連續發動了三天的空襲,其中最觸目的是在第二天的空襲,導彈命中了利比亞強人卡扎菲的住所,明顯是一次斬首行動。聯國議案高舉保護平民的義旗,應是在防止利國平民受傷害的情況下聯軍才能動武的,那麼炸死卡扎菲是否也屬於保護平民的行動之一呢?
1973議案背後的主力國是法國和英國,其次才是美國。半島電視台報道,法國官員對於應否以卡扎菲為攻擊目標說法互相矛盾,似乎未能統一口徑。英國明確表示卡扎菲是合理目標,可是美國國防部長和總統一再重申,不應該以卡扎菲本人為攻擊對象。到底該殺與不該殺,為何三大巨頭沒有共識呢?發動如此重大的軍事行動之前,連被襲擊國元首是否列作打擊目標也未能確定,聯盟可靠度成疑。
自從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歐洲殖民勢力退出中東和北菲,取而代之的是美國。但美國與歐洲殖民主義國家不同,對外軍事行動更講究名正言順,至少是表面或文字上的,聯合國的議案便成為最便利的工具。不過,此次西方國家出兵(目前僅限於空襲)利比亞,雖然同樣取得了聯合國議案,但主導卻不是老大哥美國,而是法英兩國,其中法國更是急先鋒。
法國國內經濟不景氣,失業問題嚴重,明年便要競選連任的總統民望不足四成,又被卡扎菲的兒子追討政治捐款,借一場必勝的仗來提振選情,絕對是可以理解的。而利比亞的石油出口主要是供應歐洲,英法等國急欲擺平卡扎菲,好穩住石油供應,這也是歷史以來慣常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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