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瘋狂
反復讀了德州自殺飛機師斯塔克的自白書多次,漸明白他的無奈及對現行政治及社會制度的厭倦。他花了五十三年時間依循社會規律而生活,卻不幸的發現自己倒頭來只不過是一名失敗者,經濟上無法自顧,還被國稅局追稅。他把自己的生活困境歸咎于政客的不公義,認為他們只管照顧有錢朋友而犧牲如他一樣的勤奮中產階級。於是,他想了一種徹底改變現狀的方法。
斯塔克在自白書說自己過去的生活是瘋狂的,瘋狂的定義是重複做同一樣的事而期待有不同的結果。於是他決定不再瘋狂了,選擇了用自殺攻擊來了結與社會制度幾十年的搏鬥。諷刺地,他的暴力所為,普遍被定義為狂徒暴行。
記得去年筆者也曾寫過另一篇的短文,介紹反戰導演奧利花.史東,他形容奧巴馬總統的阿富汗政策是瘋狂的。史東用的瘋狂標準與斯塔克一樣,都是來自天才科學家愛因斯坦的名言。
愛因斯坦看到那些做同一動作而期待不同結果的人,認為他們是狂人。不過,按常理狂人應是少數,屬於偏激或邊緣化的人。若按愛因斯坦的定義,現實生活中,狂人的數目可能多得多。多少人年年月月日日地買六合彩,天天買,天天不中,卻又天天買。做同一樣事而希望有不同結果,也許是一些人繼續活下去的動力。
前日阿富汗傳來消息,在一次美軍的空襲行動中,有二十多名平民被誤以為武裝分子而被擊斃了。類似的事件不是已經發生過無數次嗎?在伊拉克,阿富汗都有,甚至都已經被拍成電影,還在影展中得到獎項了。
又以華盛頓的政客而言,你們以為由布殊換了奧巴馬,他們就都有了全新的思維和工作習慣嗎?一年多前,多少人在期望奧巴馬會為美國帶來改變,當其時,似乎人們都忘記了他們是用過去同一的方法選舉總統的。在同一樣的選舉文化操作下,人們又期望會產生不一樣的領袖。這是不是另一種的瘋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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