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機正義
「正義」是相對抑或絕對概念呢?一般理解及理論上應是絕對值,邪正是黑白分明。但在現實政治,就算是最講究人權和人道的美國,「正義」也只不過是一個浮動價值。
美國國會一個委員會昨日以輕微多數通過一個議案,把一九一五年至一九一八年士耳其奧圖曼帝國屠殺一百五十萬名阿美尼亞人事件,定義為種族滅絕大屠殺。土耳其政府即時譴責此議案,而白宮及共和黨議員站在土耳其政府一邊說話,布殊總統指大屠殺定義應由歷史學家去決定,而不是國會。國務院則指議案嚴重傷害美土關係,投反對票的議員也認為土耳其是美國伊戰主要盟友,沒有理由搞針對。
向來站在世界人道保護者角色的美國政客,對於達爾富爾的種族屠殺曾大肆抨擊,近日緬甸軍政府鎮壓示威群眾也受到美的嚴詞批判,為何竟然對於涉及一百五十萬人的種族大屠殺卻採取庇護態度呢?這無非是為土耳其對布殊政府有利用價值。更不堪者,這些不願為阿美尼亞大屠殺討回公道的政客,卻可以堂堂正正地譴責中國在達爾富爾和緬甸問題上,只顧國家利益而漠視人權。
有人會認為阿族屠殺事件已是九十年前之事,真相如何也許真的說不清,國會不必去當史學家。但這又如何解釋國務院近日公開支持土耳其軍事鎮壓境內庫爾德族呢?庫爾德族人佔土耳其人口兩成,雖然有其獨立的語言,但卻被土耳其政府禁止使用,土軍也長期與庫族獨立武裝分子有衝突。美國支持在伊拉克的庫爾德族人推翻薩達姆而自治,但對於伊境以北的庫族,卻採取截然不同的立場,道理何在呢?
不錯,就是因為美國需要伊拉克境內的庫族推翻伊舊政權;與此同時,美國則需要土耳其政府合作配合伊戰。所以,不論是庫族或土國,都只不過是棋子,美國對他們是沒有任何道德承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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