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社會大環境及人均素質的轉變,昔日樣式的「文化大革命運動」不可能在今天的中國重現。不過,這並不等於文革的思維和權力鬥爭方式已在中國社會完全消失。
什麼是「文革思維」?簡單說就是為了達到打倒政敵目的,可以憑藉某種被視為至高無尚的權威,不經提證或司法程序,直接宣判政敵罪名(扣帽子)並進行懲處。「文革式」權力鬥爭手法極之簡單,一點都不複雜,不必任何精心設計的陰謀,只要使出獨裁專制權威,點名誰有罪,誰便有罪了。當然,並不是誰都可以純靠扣帽子便可以消滅政敵,關鍵還是權力。沒有實權或權勢不如人的一方,說什麼都不管用。
如果以「莫須有」方法清除異己只限於高層權鬥,對百姓的影響可能還是有限度的。可是,毛澤東卻採用了全民運動方式,打擊目標並不限於特定政敵,而是要利用盲目崇拜他的青少年,在全國製造白色甚至血色恐怖,徹底壓制住任何異見,強逼全中國只能有他一人的聲音。對毛個人而言,這是一種十分有效率的政治手段,但對中國社會的遺害極深。全國沒有一個角落可以倖免,誤導人們以為打倒對手不必靠公平競爭,更不必經公正司法程序,只看誰夠勢力,便可以狠狠地杜撰罪名。
今天在網絡上的好些所謂政論,都不是理性的辯駁,更多是空洞的罪名一大堆,帽子亂飛,對辯明事理毫無幫助。猶幸這些民間或知識界的爭拗雖然不脫文革式的粗暴手法,但由於都是一班沒有公權力的平民,最嚴重的後果也不過是受語言暴力所傷而已。在網絡世界,誰也別想打敗誰。要達到如文革般將全國聲音都統一到同一調子上,沒有相當公權力是不行的。
所以,民間政論團體不論是偏左或是偏右,都沒有發動文革的能力或可能。至於掌握權力的政治人物,便要比拚誰的力量大。但就算擁有壓倒性的權力優勢,因為社會開放程度和民智的進步,在上者試圖複製當年壓倒異見的效果幾乎沒有可能,頂多只能製造出類近文革的氣氛。儘管如此,一些在政治思想上沒有與時俱進的政客,仍然以文革思維方式,自以為一言堂時代沒有過去。在不同層級的領導裡,確是普遍存在這種幻覺,妄想借公家宣傳機器,便可以「我說什麼便算什麼」,結果反而是導致官民矛盾日深,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中國要實現有價值的真民主,便先要摒棄文革思維,不靠權勢暴力壓倒對方,而是藉理性爭論,民主表決,依法尋求大眾認可的共識。很可惜,315事件所呈現的卻並不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