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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rch 02, 2009

法不容緩

法不容緩

  中國《南方都市報》報道,廣州市白雲區發生交通意外,消防員和交通警在場搶救被困在車內的傷者。其間,傷者的家人到場,指責交警救人不力,並且暴力毆打警員,至警員需躲避在消防車後求援。與這則新聞成反差的,是一些公安人員霸道欺壓市民的消息。這類新聞反映了不論是公安或是民眾,法治觀念都極待改進。

  社會整體法治觀念的建立是很不容易的,要經過相當的時間,以及政府在體制和教育上的配合。除了人口龐大和教育水平參差,使法治意識的建立遇到障礙外,中國傳統的「法」觀也必須更新。一般印象是中國自古以來都是有法的國家,那一個朝代沒有厚厚的法典。而在現實生活上,也經常說管理中國人很容易,因為中國人都很守法,是儒家思想修得的善果。不過,仔細反思,中國人的所謂守法,與服從權威(諸如皇權、官權、父權等)沒有兩樣,也因為「法」與「(特)權」很容易混淆。是平民百姓服從當權者的規範,這與現代法治精神完全是兩回事。

  依法而治,則法典本身必須是具公正性,與所謂皇法或父老說了算的「法」是不一樣的。現代的守法不光是服從,也包括依法伸張和維護自己的權益。而為了建立國民的現代法治觀念,中國在改革開放後製作了大量以司法為題的劇集和檔案資訊式節目。這種柔性的宣導方式較適合中國的國情,要13億人都上課重新學習法律是不可能的,寓娛樂於學習,可以改良風俗。

  不過,司法制度內的硬件也不能忽視。最近,多屆的全國人大都有很尖銳的立法,如物權法等,在完善法典方面,政府下了功夫。而最不足的地方是培養執法人員,指的不是警員,而是律師和法官。沒有一批高素質的檢察官、法官和民間律師,整個司法系統很難有效的運作。據大陸媒體所引用的統計數據,全中國法官有21萬,而在這21萬審判人員中真正意義上的法官人數不足15萬人。在律師方面,全中國不足12萬名。這些數字是一個甚麼樣的概念呢?舉一例參考吧!單是美國加州,便有13萬名律師,其餘的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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