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民主
台灣的中央選委會昨日就公投領票方式作出嚴厲的聲明,強制實施一階段領票,警告地方選委會若不遵守便會被撤職。為了表明中選委是認真的,發言人還搬出警力、法辦等重話。中央選委會狠勁厲害,但真的可以理直氣壯嗎?
眾所周知,公投與立委選舉合併領票,亦即所謂的一階段領票安排,純粹是民進黨政府為了民進黨的利益所需作出的行政安排。存在利益衝突的選舉操作決策,嚴重損害了選舉的公正和公平性,現在更以刑法和警力作為威脅,剝奪民眾自由選舉的權利。扁以去除威權統治為名去蔣,同時卻採取強硬反民主的手段干預選務,正是威權統治的具體表現,不是極度諷刺嗎!
根據台灣公投法,需要有一千六百八十萬名合格選民過半數的投票,及過半數的支持,公投案才會通過。即是說領票人數是公投的第一度門檻,而選舉是自由參選的,在沒有通過強制投票之前,選民有權選擇領不領公投票。但是,按陳水扁提出的一階段領票,參與立委選舉投票的選民必須同時領公投票,期間沒有選擇,亦是強制選民要領票,剝奪了選民的自由參與權。這道理淺而易見,但扁仍然強行推動,並下令警員戒備,先前更說過要考慮戒嚴,這是什麼話?侵犯了選民的自由還要動用警力,這不是徹頭徹尾的高壓統治嗎?
道理就是這麼簡單,一點不難明,但扁仍是可以我行我素,完全是因為沒有制衡的力量存在。沒錯,台灣有反對黨,並且在立法會佔多數票,但卻在許多關鍵問題上沒有擔當反對黨監督政府的責任。國親泛藍也太懂得計算了,少了一股反對黨應有的拚勁。所以,扁的橫行,在野黨也要負上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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