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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October 20, 2016

豈可放麗歸山


   香港立法會「發假誓」事件進入司法程序,有報道指發動流會阻梁游兩青年新政議員宣誓的建制派議員,有意放過另一位仍未完成合法宣誓的候任議員劉小麗。如果建制派議員真有此想法,便大錯特錯了。這場宣誓風波的核心是虛假宣誓,法律就此相當明確和清晰,並不存在任何模糊空間。
   被指策動和參與年初旺角暴動的劉小麗,在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時,刻意逐字讀出誓詞,並且在字與字之間均作好幾秒的長時間停頓。在就宣誓翌日,十月十三日,劉小麗在自己的臉書專頁上貼出文章,標題是:《慢讀是要彰顯誓詞的虛妄》,文中寫道:「昨天,我將官方誓詞逐字宣讀。誓詞變成九十多句毫無連貫性的句子,沒有任何組合、連結及意義,令聽眾無法聽到任何句式及語氣。這樣,一切意義就純是觀眾自行分句,主觀判斷造成的憶測而已。這個做法是為了彰顯行禮如儀的虛偽。」在文章末段劉更寫出含有港人「自決」字眼的所謂真心版誓詞。
   這段貼文至本文截稿時仍在劉的臉書上。宣誓的核心要求是誠實,為了維護宣誓的嚴肅和真實性,宣誓者如「發假誓」,便屬違法,須承擔法律責任。劉小麗已經明確自白,於十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內的她本人的公開宣誓行動,目的是要抗議誓詞的「虛妄」,而她以逐字間斷式讀出誓詞,目的是要將誓詞變成為沒有任何組合、連結及意義的句子。
   所以,劉小麗親自承認當天在立會的行動是在拒絕宣誓,並且完全不認同誓詞內容,如果立法會接納了她的宣誓,也只立法會自己的誤解,並不是她本人的意思。屬港獨派的劉小麗現在厚顏無恥地要求重新宣誓,是捨不得議員的利益而已。一篇已被她公開否定為妄虛和無意義的誓詞,為什麼現只要她再宣讀一次便會變為真誠認同的呢?只有白痴才會相信這鬼話。
   依香港現行法例,當議員拒絕或忽略就職宣誓時,已就任的必須離職,未就任的將被取消資格。因此,在莊嚴和公開的十月十二日宣誓儀式上,劉小麗已經主動放棄議員資格。立法會主席如果堅持給予她再次宣誓機會,便是公然的藐視法律。對於一名蓄意拒絕宣誓和歪曲誓詞內容的人,特區政府須依法追究,而不是縱容違法,立法會什麼時候變成為發假誓樂園?請建制派議員不要再搞什麼鬼主義,切勿拿大是大非作政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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