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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anuary 06, 2012

向塗鴉宣戰


  描繪華裔生活歷史及紀念九一一遇難空姐鄧月薇的三藩市華埠金山壁畫毀於塗鴉,最終初逼永久消失了。無數人為這幅壁畫曾經付出過心血,亦曾為它而歡呼;但僅僅一雙自私和缺德的手,便將這一切都徹底破壞了。但塗鴉者不是最可惡的,最可惡者是容讓犯事人不受任何懲罰的社會。這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國度,我們可以當世界警察,將軍隊開往中東又調到亞洲,卻沒能力,甚至沒有意識要制止此類刑事毀壞行為。

  政府可以對毒品宣戰,又向全球恐怖分子宣戰,為什麼就不能向塗鴉宣戰。美國處處塗鴉,對公共和私人財產遭成無法估計的破壞,而社會卻對塗鴉者百般縱容,有的更直接或間接鼓勵,美化塗鴉是頭街藝術。雖然法例上塗鴉是可懲罰的罪行,但由於犯案者多為青少年,法庭經常會從輕法落,甚至不予理會,因為造成塗鴉零成本的現狀。而地方政府因為資源問題,塗鴉也不是有關部門願意花時間和公錢處理的。於是,政府便想出了解決塗鴉的妙法,就是懲罰受害人,要求牆壁有塗鴉的業主,必須負責清理,否則將受到懲罰。

  塗鴉在美國猖獗,主要是文化使然;沒有從小教育兒童塗鴉是罪行,所以出問題的不是兒童或青少年,而是成年人社會。而今天的成年人昨日也曾是青少年,塗鴉文化冰凍三尺,問題根源之深,人們對此早而麻痺了。

  一個連基本的是非對錯都沒法堅持的社會,能算是一個公義的社會嗎?一九九四年一名美國青年在新加坡塗鴉而被判笞刑,總統克林頓竟然為他公開求請及抱不平。小事不忠,大事能成嗎?公車、商鋪房屋外牆沒有塗鴉,這要求過份嗎?學校、家庭是非不分,警察無能為力,法庭又愛理不理,整個社會都向塗鴉投降了,為了一群無良知的破壞分子付出毫無意義的沉重代價。

  百姓不應再啞忍,政府官員也不能再視若無睹。嚴刑是對付塗鴉的最佳方法,因三振出局法,有偷意大利薄餅而被判終身監禁的,塗鴉者絕不應逍遙法外。有人可能說這與美國自由開放及愛護年青人的文化相違,可是文化也有糟糠的,為何就不能移風易俗,往更完美方向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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