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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December 16, 2011

愛是罪

  看罷一部關於阿富汗女子監獄的紀錄片,心情那種沉重和無奈是難以形容的。原先看到片名時,還以為是揭露女子監獄內虐囚或囚犯生活如何惡劣等等;想不到片中所見到的監獄與大學生宿舍相差無幾。監獄環境住家化,囚犯們都穿戴自己的服飾;沒有集體食堂,領了飯便回房間吃;而監獄長、獄卒等與女犯人的相處,如果沒有制服的差異,還以為是自家親戚在聊天。如此監獄有什麼可怕呢?

  這所位於阿富汗首都卡布爾的女子監獄之所以可怖,不是它的硬件或監獄管理人員的暴行,而是在於這些女囚是犯了什麼罪而被關進來。據旁白介紹,這所監獄一半囚犯是暴力案件罪犯,另一半是犯了道德罪;影片內拍攝的都是後者。

  什麼是道德罪?包括:一名十八歲少女與熱戀中的男朋友在女方家中親熱,被女方父親發現送警法辦。依阿富汗法例,未婚男女不能有任何親密接觸。女囚父親後悔報官,請來辯護律師。少女被送往醫院檢驗是否完璧之身,法醫證實仍屬處女。可是,因為在法庭上少女承認與男方確曾有簡短的性接觸,法官依被告的坦白,將少女判監三年。

  另一案是一名離婚女子因無家可歸而走進一個認識男子的家中,該已婚男子當著妻子面吻了她,事後男女都被舉報雙雙入獄,連男子的母親也被捕。按阿富汗的習俗和法例,單身女子進到男子家中,男方便有責任要娶該女子為妻,如果兩人不結婚,便是違法。本來只要兩人結婚案件便可以和解了,男子母親也不斷苦口婆心勸女子嫁給她兒子,但女的就是不肯。結果女子被判監五年,她向攝製隊說,她情願留在監獄,是因為她的行為令父親在族人面前蒙羞,一旦離開監獄,肯定會被父親暗中殺死。

  片中還訪問了女監獄長和社工,她們常提到的觀點是離家出走的女子肯定是壞女人,被關進監獄的必定都是罪犯;社工則說:有一個壞丈夫比沒有丈夫好。在另一宗離婚案中,女方要求三萬元贍養費,說因為一名離過婚的女子等於一生前途沒有了。但法官認為她要求過多,女的又堅持不讓步,最後法官對女方作出徵罰性判決,只批准十元贍養費。

  想到美國軍在阿富汗十年,又聲稱驅逐了嚴酷的塔里班,已經建立了一個更公平民主的阿富汗。一個民族的文化和思想是槍砲就能改易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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