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能盡乎
以色列軍繼續在加沙的軍事行動,以軍目的明顯是欲斬草除根,希望一次過把巴人在加沙的武裝對抗力量消除。在軍隊裝備而言,以軍有壓倒性的優勢;於政治上,管治加沙的哈馬斯除了中東少數回教國家外,幾乎是全球被孤立的。以色列的確有能力和空間在加沙來一次徿底的掃蕩,問題只是一次就夠了嗎?
以巴的根本矛盾是土地與生存權之爭,要讓巴勒斯坦地上的以巴人民和平共處,唯一的方法是兩個民族能達成共識,公平處理了土地和生存權利問題。這本應在以色列立國之前便處理好的事情,只是英美當年對於爭取巴人的共識不感興趣,在巴人強烈反對之下,硬促成了以色列立國。一旦形成有國與無國的懸殊不公形勢,紛爭便沒可能停止。
當年國際社會偏向關顧猶太人的利益,給予巴人次等的對待,這態度至今沒有太大的改變。對以色列的同情是可以理解的,猶太人當年沒有自己的國家,飽受納粹德國施以種族滅絕大屠殺,支持猶太人立國,讓他們有一片休養生息的土地,合符人情人性。立國之後,以色列受到鄰國的圍攻,以軍以驚人的作戰效率在中東站穩腳,也沒有可非議之處。只是,同樣是長年飽受外族統治而沒有國家的巴地原居民,卻一直受到以色列高壓的管治。不單強奪他們的土地,緊扼巴人的經濟命脈,甚至連行動自由都受到以色列軍法式管束。為何巴人卻又得不到歐美強國的聲援。
對於巴人的抗爭,以色列民間有兩種態度,一是主張繼續高壓;另一是主張以土地換和平,承認巴人的平等地位。可惜,鷹派在以色列佔大多數,以軍在聖誕前夕借受火箭攻擊為由大舉動武,是高壓暴力統治巴人的另一高峰手段。過去對付反抗的巴人,以軍必定把涉嫌人士的房子推倒,讓他們全家再沒有容身之處。這種趕盡殺絕的作風,也是近日軍事行動的主導思想。
把加沙內所有能抵抗以色列的巴人都殺了,房屋全毀了,巴人便會甘心屈服嗎?也許!滿清統治明朝遺民,不都是一樣嗎!只是,借殺戮來達到統治目的,符合人道人權嗎?而更大的可能是種下更深層的仇恨,埋下日後更嚴重的衝突。至於國際社會,似乎在等待巴人被殺怕了之後,從此就做順民,平息以數十年來的紛爭。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