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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ly 20, 2007

是時候展開彈劾布殊聆訊

是時候展開彈劾布殊聆訊

  公共電視台著名的莫亞斯訪談節目Bill Moyers Journal上周六專題探討彈劾正副總統的理據和可能性,這是主流媒體首次認真探討彈劾布殊。彈劾布殊總統的運動正在越滾越烈,國會的民主黨領袖似乎不應再逃避及阻撓民眾行使憲法權力了。

  包括三藩市及柏克萊市在內,全美至今已有七十九個城市通過了要求彈劾布殊的議案,而在聯邦五十個州之中,費蒙特州州議會率先通過了同類議案。根據最新的一項民調顯示,四成五民眾贊成彈劾布殊,另有五成四認為要彈劾副總統切尼。可見,與彈劾克林頓不同,當年彈劾克林頓,只是一群共和黨議員的政治秀,今次是由下而上的一場運動,有更廣泛的民意基礎。

  在莫亞斯節目上的兩位來賓中,其中一人是Bruce Fein。此人甚有意思,他曾在列根總統時期擔任副司法部長,也是保守派智庫的資深顧問。彈劾克林頓案的第一份起訴文件正是由他執筆起草的。他出現在節目上,意外地極力主張彈劾布殊。因為他的經歷,並且是來自保守派陣營,他的觀點更顯得有份量。他認為布殊非法監視民眾的通訊,並且無限制地擴張白宮的權力,違法程度比克林頓嚴重得多。

  克林頓當年是因為隱瞞與見習生的性關係,被以妨礙司法罪名遭到國會提案彈劾。至於發動彈劾布殊運動的民眾所列舉的罪狀,首推是指布殊侵犯公民權,違法監聽及截查民眾的私人通訊。其次是蓄意誤導國家發動戰爭;第三項罪狀是違法在世界各地設立秘密監獄,並以酷刑對待被囚人。其餘罪狀包括:協助隱瞞洩露特工身份事的真相,妨礙司法公正;又以政治干預聯邦地方檢查官的執法等。以上的種種指控都相當嚴重,如果克林頓因為在私人性生活上說謊而要面對彈劾,那麼,布殊是否曾因說謊而導致無辜國民喪命?又豈能含糊處之。

  我們贊同和平母親希恩向國會議長普洛西施壓的行動。希恩以本月廿三日為限制,聲言若普洛西不提出彈劾布殊的議案,她將到普洛西的選區參選,將之驅逐出國會。民主黨在中期選舉中能夠重新執掌參眾兩院,主要原因是民眾對伊戰狀況不滿,不再接受共和黨與白宮連聲同氣的所為。普洛西當選議長,雖然也曾在調整伊戰策略上做過一些不成功的嘗試,但她並沒有認真的回應民間期望。

  普洛西不應該公開的承諾不彈劾布殊,因為她並不擁有這權力。不錯,國會擁有是否彈劾總統的權力,議長更能起關鍵的作用。但這權力是功能性質,正如法院才有權審理案件及作出裁決,但某疑犯應否被送上法庭,則是前期司法人員的工作。在未經任何討論和搜證之前,普洛西憑什麼可以否定了彈劾布殊的可能。

  明顯,普洛西當時是為了避免刺激擁護布殊的保守派,但國家利益和憲制尊嚴遠比個人或黨派利益重要。民主黨籍的國會眾議員Dennis Kucinich已經提出了彈劾切尼的議案,加州聯邦參議員博塞亦要求把彈劾案提到台面上來討論,普洛西不能再剝奪民眾的罷免總統的政治權,就各種針對正副總統的指控展開調查,應是第一步。

  自由民主政制是國家的基石,公民權不容侵犯,政府的權力也必須受到憲法的約束,違法破壞憲制者必須受到懲罰。彈劾總統的權力在於國會參眾兩院,草根階層發起的罷免運動,路遠且費力,對彈劾目標的實質影響有限。但只要有足夠的正當性和理據,這股力量早晚會如洶湧的潮水般沖浸至國會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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